2008年11月11日 00:00:11 来源:新华网
丁洪先
山东省公安厅9日晚间通报,此前丢失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已全部追回,相关责任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 。
其实此次试卷丢失事件,只不过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考试乱象的一个缩影。就在上个月,全国高等自学考试就发生泄题事件,自考法律专业的7门课中有5门泄题。丢失试卷、考场舞弊、泄题以及依赖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这些考试中涌现出的形形色色的问题早已经屡见不鲜。我国现在缺乏相应的严格完善的法律监管,配套的法规制度也不健全,这也是考试乱象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随着公众对教育重视程度日益提高,教育培训市场、考试市场等愈发繁荣,考研、四六级、司法考试、自考、职业资格等级考试等各类考试应有尽有,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市场。而与此同时,考试舞弊、试题泄露等时有发生,反屏蔽隐形耳机、针孔摄像头等高科技作弊设备不断现身。从某种程度上说,考试市场上的种种乱象,也从另一方面折射出考试市场缺乏有效的规范约束,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考试市场的发展,对各种不法行为缺少有效的威慑。现在通过法律制度的手段来规范各类考试,已经刻不容缓。
而另一方面,考试市场上的乱象,在影响国家机关和考试公信力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影响着考生的考试伦理,进而影响到考生的道德责任意识、社会诚信意识等。在作弊等行为得不到有效规范惩治的情况下,势必会对一些考生产生某种误导或变相的纵容。比如,两年前学生陈静刚从内地到香港3个月,就发生了为考试过关行贿教授而入狱,试想,如果内地的规范惩戒措施如此严厉,学生还会有如此“非分之想”吗?
据报道,关于“国家教育考试法”的立法准备工作早在2002年就已开始,前不久,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试法草案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审议。这也让我们对考试法有更多的期待,为治理考试乱象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