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4 07:44:30来源:现代金报
“公款追星”一度成为热词,这个热词甚至抬高了演艺市场演员们的身份。针对“公款追星”这种民愤极大的浊流,《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以及《关于构建合理演出市场供应体系、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若干意见》都明确规定,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利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举办节庆活动。然而,即便如此,也挡不住国家贫困县山西定襄的豪迈步伐。从2006年9月,该县政府换届新一届政府上任开始,不顾财政拮据,前后共有四次大规模地以各种名目,搞“政府搭台,明星唱戏,特色冠名,拉动发展”,频频搞出大动作,耗资千万之巨。(据11月3日《经济参考报》)
定襄县如此不顾国家有关规定,四次公款追星,最终不是被有关部门叫停的,而是被媒体报道了出来。在舆论的波及之下,想必定襄县有关领导日子不会好过了。但是,有几个问题,不能不予以追问。
1、国家有关部门对“公款追星”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定襄县一干领导何以敢不管不顾?真的是为了发展经济而情愿牺牲自己的“乌纱”吗?怎么就敢肯定公款追星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着必然的逻辑链条呢?这样的决定,是怎么通过的?现在,经济发展并未因公款追星而有所改观,那么,有谁出来负责?拿什么负责?几个胆大忘我的领导的乌纱,真的值千万之巨吗?
2、定襄以如此大手笔,闹出这么大动静,上级有关部门不会不知道,何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地官方媒体曾盛赞“省城刮起定襄风”,是哪家媒体如此不顾原则大吹大擂?每次追星大会皆是嘉宾云集,这里面,都有哪些主要领导?
3、每次活动,都有著名“电视主持人”担纲,这主持人是谁?前来客串演出的大腕们都是哪些人?出场费多少?虽然从法律上讲,他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客观上为当地政府违规推波助澜,他们也难逃道德上的谴责,难道不可以对他们进行曝光吗?
4、上述两个针对公款追星的规定,怎么就会成了摆设?没有人举报吗?这样的规定,能不能对定襄的追星进行追责?
问题如此之多,都不是偶然的。违规如此理直气壮,莫非定襄是公款追星的“特区”吗?“公款追星”千万费用是有形的可以计算的,那么,包括法纪尊严、政府信誉等无形资源的流失,则是不可计算的。我们倒是要看看,“定襄追星门”闹剧,如何才能收场。
来源:千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