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莫让“纪念改革开放”变成媒体敛财由头
田斌峰(安徽 读者) 2008年10月13日10:53
因为工作的原因,最近笔者每天都能接到来自北京、省城等地的电话或传真,内容大多是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开展宣传,宣传形式有专版、专栏、访谈等,宣传媒体有报纸、网站等,目的只有一个:钱。最少的5000元,最多的3万元。
改革开放30周年的确是值得纪念的大事,每一个宣传工作者都应该按照宣传思想工作“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把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前进方向总结好、阐述好、宣传好,以更好地凝聚人心、激励斗志、促进发展。
但是,笔者听到、看到的来电、传真,只对给不给钱、钱什么时候到位感兴趣,至于所要宣传的内容、质量、方式如何,没有做任何要求。
我想,这样的宣传不仅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而且带来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很容易给喜欢往脸上贴金的领导提供编造虚假政绩的平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进行有效监管,不要让改革开放30周年成为某些部门和媒体敛财的由头。
(文章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