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9月5日举行2008年秋季开学典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开学典礼上指出,坚持以德为先,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9月6日《人民日报》)
古往今来的执政者都十分强调敬畏之心。例如,康熙皇帝有一次对大臣们说:“人主势位崇高,何求不得?但须有一段敬畏之意,自然不至差错。”(张梫《康熙政要》卷一)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强调党的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既是人民的要求,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需要。
对领导干部个人来说,没什么比“敬畏之心”更珍贵的。你要保持自己的操守,避免少犯和不犯错误,那就必须严于自律,有一种敬畏之心。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除了要敬畏历史,敬畏人生,还务必做到敬畏百姓,敬畏权力,敬畏法律——
要敬畏百姓。据《韩诗外传记载》:春秋时,齐桓公问管仲:“当君王的以什么为贵?”管仲说:“以天为贵。”在他看来,“当君王的要把老百姓当作天。老百姓拥护支持你,国家就能安定昌盛;老百姓责怪背弃你,那国家就很危险,就要灭亡了。”周成王向尹逸请教对待百姓应注意什么时,尹逸回答:“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说向》卷第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真正的伟力蕴藏于民众之中。领导干部如果无视和背离民众,不关心民瘼,必定会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翻船落水。
要敬畏权力。权力作为一种支配力量是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为民服务,也可以用来营私牟利,关键在于如何运用。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说过:“权力的本身虽可称道,可当它高踞宝座的时候,已经伏下它的葬身基础了。”(《克里奥兰纳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勤政为民的工具,而不是用来耀武扬威、争名夺利的手段。官到无权(指私权)乃是正。倘滥用权力,不仅会导致腐败,而且也会葬身自己。因此,领导干部只有敬畏权力,坚持为人民掌好、用好权,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要敬畏法律。韩非子说:“一民之轨,莫如法。”(《韩非子 ·有度》)法者,天下之公器,是制约规范人们行为的准绳。国无法则不立。清代诗人杨如谷就曾致信勉励当县令的好朋友孙超恒:“法令奸胥畏,心清案牍稀”。不以私害法则治。可见,崇尚敬畏法律,秉公执法,对社会安定,政治清明,对自身的进步,意义非同一般。有道是:“畏法度者最快活”。领导干部只有知法、懂法、守法,才能依法行政,自由生活。倘若凌驾于法律之上,视法律为儿戏,乃至知法犯法,为所欲为,那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失去人生的自由。
敬畏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心理素质。一个人的敬畏之心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学习和注重自身涵养的必然产物。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对百姓、权力、法律等有没有敬畏之心,关系到有没有党性原则的大问题。大凡有敬畏之心的领导者,一般都能自知之明,自我加压,自觉摆正个人与百姓、个人与权力、个人与法律的关系,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那些势利小人,那些党内的腐败分子才与此相反,以至刚愎自用,忘乎所以,胆大包天,最终跌得头破血流。这方面的教训,我们应该牢牢记取。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