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苦果,那就是道路的严重拥堵和空气的严重污染。有了这个背景,北京是否继续实行单双号出行制度才成为一个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近日读到一篇发自一个大新闻单位的文章,质疑汽车对空气污染所承担的责任,说没有一个官方数字,是20%还是50%?但我记得是有数字的,不是20%,也不是50%,而是70%,提供数字的是权威的环保部门。道路拥堵问题因为与其它污染源没有关系,这篇文章就没有提这个事儿。
我一直对70%这个数字深信不疑。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伊朗首都德黑兰。那个城市的空气污染也很严重,虽然正和伊拉克打仗,但依然车水马龙,也拥堵,天空也总是灰蒙蒙的。后来,战争升级,双方互相用导弹袭击对方城市,被我们称为“袭城战”。于是,人们纷纷逃往敌方导弹打不到的城市或农村。我必须坚守。我突然发现,德黑兰道路一夜之间畅通了,空空荡荡的,公共汽车因为路面空又没有乘客而一路飞奔,天空也突然出现了蓝天。这个城市不像北京,没有这么多建筑工地,没有可以推诿责任的对象。
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要想解决道路拥堵和空气污染这两大难题,限制小车流量是一个不容商量的问题,需要商量的是采用何种方式。这种方式应该一方面尊重有车族的权利,满足他们对交通的需求,又能够减少车流量。唯一的办法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使之快捷便利。北京已经开始这么做了,我们应该有信心。但既然当局认识到了当初决策的失误,回过头来发展公共交通,那应该就有一个刺激机制,就是让有车族觉得开自己的车还不如乘公交车。这就需要一些经济手段,像欧洲一些国家那样收拥堵费、污染费。你说你交齐了各项税费,但考虑到拥堵和污染的严重程度,你交的那些费就不够了,如同在商店买东西,你少付了钱,多拿了东西。这就是增加收费的理论依据。
在这场争论中,我发现一个现象,就是有车族都特别强调法律。法律意识提高了,知道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了,这当然是好事一桩。但他们同时淡化了义务。一轻一重,就说明问题了。说严重一点,是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表现。
这个毛病有悠久的历史。150年前,大批中国劳工远赴美国和澳大利亚,他们与欧洲人之间常常发生冲突,有利益冲突,也有文化冲突,有的是他们无理,有的是我们理亏。比如,华工喜欢占用道路,在街上干活、做饭、洗涤并且凉晒衣物、摆摊等等,欧洲人非常不满。100年前,来华的西方传教士和学者著书,也写到我们的城市街道常常被占用的现象,影响行人和马车通行,只有皇上出来才会清理道路。对此他们感到不可理解。有一位社会学家发现,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只知道收税,不知道向市民提供服务,才导致市民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的缺失。没有了公共意识,就不会有社会责任感,就必然只想到、只强调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别人的利益。公共的东西,不是大家都要维护的东西,而是大家都可以占用的东西,不占白不占,多多益善。空气污染和我有什么关系?拥堵和我有什么关系?受罪的又不是我一个,更何况,我受了罪却得了利,你受了罪还没有得利呢,我赚了。这是这场争论的文化背景。北京的法国侨民朱力安先生有购车的财力,却说要等汽车能使用清洁能源后再买,还说政府已经在尽力,现在该我们这些老百姓做出努力了。我纳闷,他作为一个侨民,中国不是他永久的家,随时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为什么强调义务而淡化了法律呢?那些长篇大套地为有车族的权利呼吁的人注意到了这种差别了吗?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