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针对普通百姓涉嫌三项侵权
sina.com.cn 2008年08月29日 10:17 城市快报
针对“人肉搜索”涉及的种种法律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民法硕士王智柱律师指出,由于“人肉搜索”多数针对普通百姓,即使没有明确法律规定,也很可能构成以下侵权。
名誉权:杜撰事实要吃官司
是否侵犯名誉很容易界定,若网友捏造事实,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就有可能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侵犯名誉权的民事责任是要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其刑事责任,则可能因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被处以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
隐私权:个人情况不愿泄露属隐私
有网友说,对于不道德的人,披露了他的个人信息有错吗?难道他不应该受惩罚吗?根据民法精神,只要披露了他人不愿外界知道的隐私,如银行存款、地下恋情等,就很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但披露如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等,当事人周边朋友也可能知道的信息,就不一定了。
安宁权:扰乱他人生活或被治安处罚
对于由“人肉搜索”延伸到现实中的侵扰,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构成侵犯个人生活安宁权。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也可能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如很多网络暴力事件中,网友号召或相应号召,跑到当事人及其亲朋处进行滋扰、甚至书写“血债血还”等字眼,或不断以电话骚扰、谩骂等,就涉嫌此类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