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场馆利用应向公益性倾斜
2008-08-25


媒体评论:奥运场馆利用应向公益性倾斜

2008年08月25日 15:07 来源:羊城晚报

  “鸟巢”“水立方”……一批梦幻般的奥运场馆,在这次堪称经典的盛会之后,命运究竟如何?场馆赛后利用,能否如同北京奥运会本身一样,成为又一次“中国式奇迹”?(8月24日《科技日报》)

  用北京奥组委官员魏纪中的话来说:奥运场馆毕竟是公共设施,政府在其中给予了大量的支持,像税费的减免、财政的投入,所以即使在建设中吸纳了民间资金,但奥运场馆仍然具有公益性的特质。所以奥运场馆经营的利润应该受到限制。

  根据2004年开始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的结果,当时在北京,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2平方米,而在这2.2平方米中,还有很多场馆并不对外开放,当时的开放率仅为58%。北京的人均场地面积在全国还是靠前的,全国人均场地面积仅有可怜的1.04平方米。而在很多地方,可怜的1.04平方米都成为一种奢望!

   无需和欧美体育大国作比较,体育场馆和设施对普及全民体育、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性,从本届奥运会上江苏南通籍运动员的辉煌成绩就可足以说明一切。8月12日当天,黄旭、陈若琳和仲满3位南通籍运动员同日赢得3金,21日,陈若琳又为南通再添1金。“南通市肥沃的群众体育土壤,或许可以部分地解释这个地级市为何会频出世界冠军和奥运冠军”。而南通市体育局官员介绍的“要求村里至少有1个篮球场,2个乒乓球台。乡镇要求至少室外有3个场地包括篮球、羽毛球和乒乓球,室内要求有200平方米的健身房。”更足以让我们的诧异归复于平静。

  有一点很欣慰的是,北京的奥运场馆在规划设计之初,就考虑了赛后利用的问题,一是在北京的不少大学校园新建了部分场馆,赛后可以成为高校体育文化活动中心,这对于提高大学生体育素质具有重要意义;而把一部分场馆建设在体育设施相对缺乏的大型社区,也解决了设施不足的先天问题。但要让这些奥运场馆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必须摒弃一味追求产业化和高利润的指导思想,突出公益性和服务性,否则,将群众挡在门外的体育场馆和设施,只能是一座座冰冷的建筑物。

  事实上,我们更期待的是,以奥运场馆公益性利用为契机,通过兴建、开放更多的公益性体育场馆和设施,让群众“健有其所”,从而为提高国民素质创造出“中国式奇迹”。(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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