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6·28”事件的原因不是单一的
2008-07-26


 
  新华报业网  2008-07-26 19:54:41

 
 
  7月26日贵州日报载文《瓮安事件原因基本查清 黑势力胁迫教唆群众上访》说,7月25日下午,瓮安县公安局局长庞鸿在瓮安县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截止7月24日18时,公安机关已基本查清了“6·28”事件发生的原因,查获瓮安“6·28”事件涉案人员317人,其中黑恶势力成员111人。(7月26日贵州日报)
 
 
  其实,瓮安县公安局所侦查的,只是事件的表面原因,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就事论事地看原因的,那就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涉嫌策划、组织、煽动、教唆他人并直接参与聚众上访游行和打、砸、抢、烧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事实;黑恶势力成员涉嫌煽动、胁迫、教唆他人实施并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犯罪活动的事实;涉嫌参与“6·28”打、砸、抢、烧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
 
  事件的深层原因,就可能不是这么简单的来了,至少人们会思考,难道百姓们的是非判断能力就这么低吗?一有人煽动、胁迫、教唆,就会盲目地去参与打、砸、抢、烧?难道那些参与者从来就不是遵纪守法的公民?就没有爱憎分明的自我选择?黑恶势力的能量为什么会这样大?黑恶势力是怎么定义的?由于有共同的利益,有组织的策划、活动、上访,算不算黑恶帮派势力?
 
  表面的原因,不是根本的原因,不是本质的原因;表面的原因,背后还有原因的原因。瓮安“6·28”事件的深层次原因,人们已经讨论了不少,很多都已经形成了共识,就是赞同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的分析:“该事件反映一些社会矛盾长期积累,多种纠纷相互交织,没有得到重视,没有及时解决,干群关系紧张所致。”百姓利益受到侵犯或得不到合理解决,怨气积压而爆发。
 
  看到标题《瓮安事件原因基本查清 黑势力胁迫教唆群众上访》,似乎给人感觉是,瓮安事件的原因才查清楚,而以前人们对事件原因的分析,石宗源透过现象看本质的分析,都不算数了,又被推翻了;似乎黑恶势力的策划、组织、煽动、教唆、胁迫,才是瓮安事件的全部原因。这样的新闻定位,容易把人们的思维引向歧途,对于真正解决瓮安事件所包含的长期矛盾有害无益。
 
  所以,瓮安县公安局所侦查的,是瓮安“6·28”事件参与者中,采取非常手段、违法国家法律、破坏社会治安、毁坏国家财产的行为。更不是抓住了这些犯罪嫌疑分子,瓮安事件就真的解决了。而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经济利益矛盾,有待政府深入人民中间,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理顺经济利益关系,为人民着想,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密切联系群众,造福一方,这才是真解决。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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