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政府是群众信息安全的第一“把关人”
2008-06-16


 
2008年06月16日 07:10:2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6月15日电 题:政府是群众信息安全的第一“把关人”

    新华社记者 吴俊

    近日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将深圳4万余名孕产妇的信息制成光碟出售,有受害人认为,这些信息详细而准确,很可能来自深圳市卫生部门建立的孕产妇信息库。

    尽管目前深圳市有关部门还在对信息来源和泄露的原因进行调查,但不可否认的是,深圳市卫生部门作为掌握孕产妇信息最多最集中的部门,毫无疑问是第一责任人。

    据受害人反映,泄密光碟上的孕产妇信息连户口、家庭住址、就诊医院及预产期等都有,不法分子将这些信息出售给商家后,商家会频繁地给孕产妇打电话推销各种产品。受害人认为,个人资料被泄露和她们到医院入院建卡时需要填写的《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有关,手册里包括姓名、住址、预产期等所有孕产信息,相关信息填写后由医院录入深圳市孕产妇信息库,深圳70余家医院能共享这些信息。

    此次信息泄露事件,给各地政府部门正在争相开展的“信息化”敲响了警钟。“信息化”是好事,如今许多政府部门都像深圳市卫生部门一样,将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集中起来,建立起各种各样的信息库,在相关单位之间实现资源共享,避免了重复登记,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行政成本。但是,如果对信息安全把关不严,这种做法也意味着泄密机会的增加。

    现在很多政府部门在推动“信息化”的过程中,对信息共享关注得多,对信息安全却关注得少。只是一味强调扩充信息库的信息量,“到年底实现辖区内信息全部登记入库”云云,但却没有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建立“防火墙”、升级防病毒系统、应对“黑客”攻击,防范各类风险上,最终导致一些群众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出去。另外,一些政府部门对其掌握的个人信息缺乏保密和监管机制,从而出现了个别政府工作人员与不法分子相勾结,将政府部门掌握的群众个人信息出售牟利的事件。

    群众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政府部门,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政府部门从接纳群众个人信息的第一天起,就被赋予了为群众保守秘密、为群众谋福利、防止群众信息受侵害的“把关人”角色。如果政府部门不能当好这个角色,不仅辜负了群众的希望,失去了政府的公信力,更会导致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要保护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政府必须当好第一责任人,增强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措施。同时,要通过法律手段,对破坏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人们希望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早日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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