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间慈善不妨多些宽容
2008-06-11

 
 
佛山在线   2008-06-11 09:35来源:佛山日报

 
 □陈才


  国家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称,因为民间自发组织的捐款活动监管难度很大,民政部门没有办法限制,因此不予提倡。

  民政部工作人员的这番话,是针对近期受到网友质疑的罗永浩团队的。自汶川发生地震后,罗永浩的团队募集了两百多万元的善款,虽然他们认为公布的收条等凭证,已经完全能够证明“钱花得明明白白”,但仍挡不住网友的质疑。

  不可否认,由于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民间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管理上存在漏洞,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款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这次汶川地震发生后,一些不法分子和组织以赈灾为名进行诈骗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但总体而言,民间慈善机构在我国的发展是良性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在笔者看来,网友的质疑固然正当,但也不能因此否定民间慈善机构的巨大作用,特别是在特大灾难面前,更需要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从而形成合力,更好抗击灾害。

  到目前为止,我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还相当滞后。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有近200家慈善组织,其中绝大多数带有官方色彩,纯粹意义上的民间慈善组织屈指可数。而在慈善事业发达的欧美国家,慈善事业主力军来自民间。

  一个成熟的社会需要民间慈善活动,这不仅因为“社会办慈善”更灵活、高效,而且慈善活动本身并非政府的专利。

  发展慈善事业单靠政府是行不通的,并且,民间慈善的成熟也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上世纪90年代,美国最大公募组织“联合道路”出现的管理者丑闻,使这个组织威信大跌,也给整个美国公益事业带来了阵痛和反思,但这并没有打消美国慈善事业的热情。他们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透明的财务管理制度来监管慈善基金会,恢复了民间慈善的公信力和说服力。

  因监管难度大、民政部门没有办法限制,就不提倡民间自发的慈善组织和行为,这是一种“懒政”。现在我国的民间慈善事业才刚起步,不完善的地方还有很多,有关部门当尽力呵护其成长,而不是剥夺其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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