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一棵树小区”负责
2008-06-05

    你见过花园里只有一棵树的小区吗?5月31日,天涯网上出现了“重庆一棵树小区”的热帖,6月2日,记者和该小区业主一起走进了“一棵树 小区”。原本承诺的“花园、山水小区”,交房时却只见一棵树孤零零地立在中庭花园里,外加周边为数不多的植物。业主们强烈质疑小区绿化率不达标。(6月4日《大河报》)

    卖楼的时候把自己标榜为“花园、山水小区”,交楼的时候却成了名副其实的“一棵树小区”。这种凤凰变土鸡的巨大反差,恐怕没有几个买楼业主能够接受。

    开发商深谙消费者的心理特点,在卖楼的时候总是把自己的楼盘吹得天花乱坠,消费者往往是在交房时才发现上当了,但已经是生米煮成熟饭,消费者总不能为了树多树少就不要房子了吧?即使消费者禁得起这个折腾,恐怕一日三变,只涨不跌的房价也让人不敢轻易退房。于是,最后胜利的多是开放商,遭受欺骗和损失的多是购房者。

    “花园、山水小区”变成了“一棵树小区”,开放商的诚信自然是不用多说了。现在的问题是,当开放商不讲诚信,不能兑现承诺的时候,到底该由谁来为被欺骗的消费者负责,还消费者一个公道。在利益面前,我们不能指望开发商道德上的自我救赎。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一个小区的绿化率,不能低于小区总面积的30%。规定是有了,但是如果开放商不遵守这个规定,怎么办?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承担起这个事前监督、事后处罚的责任来。正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处罚机制,才让开发商在小区绿化率上玩花样。如果小区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绿化标准,如果开发商的承诺不能兑现,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付出沉重的代价,他们还敢造出这种忽悠人的“一棵树小区”吗?

    在消费者与开发商的利益博弈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要维护购房者的权益,除了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及时完善起来,让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购房权益。

新闻链接:重庆一楼盘号称山水小区 院内仅种一棵树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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