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湖禁令”,鱼和熊掌怎能兼得?
2008-05-07

    来源:人民网

    贵阳日前下发紧急通知,从5月1日起,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禁止到阿哈湖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游玩。这一“游湖禁令”,一时成了当地市民热议的焦点。(5月5日 华西都市报)

  “游湖禁令”下得很有必要。阿哈湖位不但是贵阳市民休闲踏青的天堂,也是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地之一。时下正值旅游旺季,游客剧增,给贵阳饮用水源保护带来巨大压力。但也要看到,有限的“游湖禁令”仅仅针对公务员和本地职工,凸显出当地政府想保护水源,又怕财源流失的“投鼠忌器心态”。

  按说,“游湖禁令”重点指向公务员,让他们首先做环保楷模,这无可厚非。很显然,贵阳这道“有限禁令”的本意却不在于此,而在于禁止吃当地财政饭的人去游湖,一方面减缓公费旅游的车马支出,另一方面减轻水源保护方面的压力。应该说,当地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缺乏可操作性,“游湖禁令”的实际效果便可想而知了。

    当地政府既想保护饮用水源,又舍不得滚滚流进钱袋的旅游收入,在GDP与环保博弈之时,想通过禁而不绝的“最佳节点”来达到目的,可“鱼和熊掌都想兼得”的好事,上哪去找?

  英国剑桥大学科学家马丁·里斯曾说:“也许人类自己的疏忽和愚蠢就会毁了我们自己。”此话并非危言耸听。像贵阳决策者这一难以平衡最终还是倒向一方的取舍,在人类的发展史已经历过了若干次,正是由于人们的决策过于看重功利,导致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花再多的钱也无法恢复的恶果,教训非常惨痛。

    太湖蓝藻的再次袭来,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既然阿哈湖水库已经辟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目前正遭受污染威胁,就应该当即决断放弃其旅游功能,将“游湖禁令”上升为一道全面禁止游湖的地方规章,这样既体现制度的公平性,更是保护饮用水源的长效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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