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迟后年公共场所禁烟
2008-04-29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魏铭言)在5月1日北京实施第204号政府令《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的同时,经北京市政府的授权,北京市爱卫会等相关部门正在调研制订新的地方禁烟立法,计划大幅提高处罚力度,明确公共场所完全禁烟,力争在2010年内实现公共场所完全无烟。

  昨天,在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办的“2008无烟奥运报道高级研究班”上,北京市爱卫会饶英生部长表示,与两天后即将实施的禁烟政府令不同,正在调研中的禁烟法规将是北京市的地方立法,会修改1995年颁布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大幅提高对违规吸烟者,以及违规提供吸烟环境的责任单位的处罚金。

  在北京市爱卫会正在拟定的草稿中,对个人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的处罚提高到每次200至1000元;对违规单位的处罚额,则提至30000至40000元。这比现行1995年法规中,公共场所违禁吸烟个人10元,责任单位1000至5000元的处罚额度提高了数十倍。

  但法令草拟者昨天表示,这只是初步的建议,立法出台尚需形成草案。

  饶英生强调,最后出台的处罚额度也可能低于200元,但无论如何,10年前的处罚力度已不适应今天的控烟需要,必须大幅提高。

  即将实施的禁烟政府令要求,在餐厅、酒吧、网吧、宾馆、候车(候机)场所内划定吸烟区和非吸烟区。饶英生称,这仅仅是一项过渡性政策。

  饶英生表示,北京市政府规划,力争在明年年内,最晚到后年上半年,出台全新的禁烟法规,将明确所有公共场所必须完全禁烟,公共场所不再存在可以抽烟的区域。

  ■ 追访

  重罚争议

  “禁烟法令重在震慑作用”

  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将被处以上百元甚至1000元罚款,昨天记者随机采访身边10位烟民,大家均表示无法接受。同时,他们也对禁烟的执法可行性表示质疑。烟民李先生说,据他了解,现行法规中对违禁吸烟者罚款10元,也基本上没有执行。

  对此,饶英生解释说,政府出台严厉禁烟法令,并非意在高额处罚,而是要起到对吸烟者的震慑作用。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实施了严厉的禁烟法令,公共场所吸烟者迅速减少,因为绝少有人愿意以身试法,冒着被重罚的危险在餐馆或医院里吸烟。

  ■ 难点

  控烟资金

  专家呼吁医保为戒烟埋单

  控烟运动在中国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是“缺钱”。北京市政府控烟立法专家组成员、首都医科大学崔晓波教授称,目前正积极推动新的禁烟立法,借鉴国外做法,将每年政府烟草税收的2%,专项用于控烟。

  此外,崔晓波呼吁,戒烟的医疗花费应尽快被纳入医疗保险的范围。崔晓波说,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明确吸烟为尼古丁依赖疾病,而戒烟能够明显降低肺癌、糖尿病等多种疾病的发生率,在戒烟过程中政府投入一元钱,将节约几十倍的相关疾病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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