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家为了反对封建统治者用基督教神学作为专制政权的合法性依据,提出了“政教分离”的要求,其英文原文是“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意为国家或政府与教会组织的分离。可是这一重要概念在译成中文时,却“言简意赅”地译成了“政教分离”。由于中文高度概括性与内涵丰富性的特点,当其作为指导我们处理政治与宗教事务的重要原则时,在理解上就出现了诸多的模糊和含混。因为中文中的“政”,不仅仅指政府,还可以指整个政治文化系统;中文中的“教”,也不仅仅是教会,还可以泛指一切宗教文化体系。所以用“政教合一”和“政教分离”这样两个简略的标准去分类政教关系,既无法说明世界上多种类型的宗教与各国政治的复杂关系,更无助于科学、合理地阐述宗教影响政治的途径与机制,甚至会出现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