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宠”还是“新杀手”?
2008-03-28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逆行、超员……

    几乎悄无声息,速度却出奇的快。当你走在大街上或人行道上,冷不丁就有一辆电动车从你身边“嗖嗖”而过,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被挂到。这是在许多电动自行车流行的城市常见的一幕。

    在那些公交线路不发达、摩托车被禁止、小汽车一般市民买不起的城市,成为市民“新宠”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几乎失控的局面亟待改变。人们呼吁,别让电动自行车成马路“新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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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何以成“新宠”?

    南宁曾被称为“骑在摩托车上的城市”,最高峰时的2001年底,摩托车数量一度达到50万辆,按当时市区130万人口计算,平均每2.5人就拥有一辆摩托车。

    作为一个正在建设国际性的现代化大都市,行驶在南宁各个角落的摩托车成为一道大煞风景的“特殊风景”。

    南宁市环保监测站于2001年3月对摩托车流量较大的几个交通路口的空气质量进行同步检测,结果表明二氧化碳的日均浓度比同期市区平均浓度高出2.4倍;一氧化碳日均浓度20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4倍。

    多数以摩托车代步的市民一度也怨恨摩托车多。2002年南宁市作出重要决策,开始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摩托车注册登记入户,逐步取消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车的营运资格。为此,南宁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时隔5年多,禁摩成效明显,一下班乌烟瘴气的局面大有好转,还给了市民一个风清气静的环境。

    但由于南宁市近年来面临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良好机遇,城市扩张的速度前所未有。公共交通一时难以适应市民方便出行。

    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经济、环保等特点解决了中低收入百姓的出行难题,成为市民的“新宠”。

    “骑自行车累、打的贵、公交车久,不用电动自行车用什么!再加上没有噪音、没有污染、省油省钱。”在南宁一事业单位当保安谢俊伟说,如果坐公车来回至少要2.4元,两个多小时;打的来回要三、四十块钱;而电动自行车充一次电也就两、三块钱,可以骑30公里以上,划算!

    出租车司机黄小章也表示:“摩托车不让买,公交车不发达,小汽车买不起,电动车应该买”。

    拥有650万人口的南宁市很多人对电动自行车有谢俊伟、黄小章这样的认同感。电动自行车成为一些市民“新宠”自然而然。

    是没人管,还是管不住?

   

    在河南郑州市花园路,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载着一名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2006年5月27日摄)。  (新华社记者 王 颂 摄

    在河南郑州市花园路,一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前后各载着一名孩子在机动车道上行驶(2006年5月27日摄)。

    据郑州市交管部门介绍,近年来,因电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呈大幅度上升趋势,多数原因是电动车超速行驶和违章带人。 (新华社记者 王 颂 摄)

    记者在南宁市销售电动自行车比较集中的中华路采访时发现,很多打算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首先考虑的是买的车子能不能上路。

    一位正在挑选电动自行车的李先生说:“好像南宁对于电动自行车行驶路线有限制,但具体怎么限制不太清楚。”

    金大车业销售人员小梅则很有把握的说:“只要你不违规,不占用机动车道,不买像摩托车一样的电动车,保证能上路。”

    但记者和他们交谈中,对于电动自行车到底有何规定和约束,买车者和卖车者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楚。

    2008年2月9日上午,在福州湖头街北段,一辆电动车上载了4人由北向南行驶,这样骑车坐车太危险了。(东南快报)

    其实,南宁市对于电动自行车一直以来是“快环以内禁行”。记者在民族大道上也看到快环以内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牌子。但是,这样的规定却成了一纸空文。

    南宁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李洪勋等人认为,尽管有“快环以内”禁行这样的规定,但是由于摩托车不让买,公交车不发达,小汽车买不起的原因,导致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必要性。“不可能让快环以内的很多人长期走路上班吧,不现实。因此,就有了所谓的法不治众。”

    与此同时,目前国家政策要求各大城市首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像南宁这样公交不是很发达的城市理应大力发展公交,但是目前问题又出来了,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交事业的发展。“很多人有电动自行车不愿坐公交车,不坐公交车,人少公交线路难推开,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南宁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电动自行车何时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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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警正式开始查扣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  (图片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了解到,与机动车相比,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管理、事故责任赔偿法规还不成熟。这给交警执法带来很大难题,但是大部分市民只看到电动自行车好的一面,忽视了它的安全隐患。

    随着电动自行车使用者越来越多,生产产家违法提速、销售商家为了利益误导市民、骑行人员漠视法规、有关部门监管缺失等问题也日益突现。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不能超过40千克,行车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记者在一些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解到,现在出售的电动自行车一般质量都在40公斤以下。但是,行车的速度方面,一般为每小时20公里-40公里不等。

    有的人为了提高速度,对电动自行车改装。一位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告诉记者,在电动自行车内有个限速器,出厂时一般都是20公里,但是经调整或拆除后,想多快都行,这才符合现代人方便、快捷、省钱的要求嘛!至于能否上路、是否安全、交通规则如何遵守等,则很少有商家提及。

    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骑车人为了赶时间,凭借其灵巧、速度快等性能乱闯红灯、侵占机动车道。同时,电动自行车没有停车区、乱占道停车也使得交通混乱。在南宁市滨湖路值勤的一位姓李的交警说:“电动自行车跑起来悄无声息,难以防范。经常发生电动自行车违章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很多交警、协警和相关部门显得很无奈:“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没有什么好的管理方法。”李洪勋透露,不过今年南宁市已把电动自行车立法做为一项重点调研项目。

    相关人士指出,对于电动自行车,最大的困难在于国家政策要求发展公交优先、市民不理解、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管理标准不明确,最终导致监管压力增大。

    他们建议,电动自行车的治理就应该从源头抓起,完善法律法规。当务之急,一是明确国家发展政策,制定行业标准,包括生产、销售标准;二是购买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三是电动自行车要限速在20公里/小时之内,违者处罚;四是买车者要学习交通规则,甚至如摩托车一样要持有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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