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校外人员高校就餐将收成本补偿
北京市政府将出资1.02亿元补贴高校学生和学生食堂
本报讯(记者 王佳琳)北京市政府将拿出1.02亿元补贴高校学生和学生食堂,同时将对高校非注册学生就餐人员收取成本补偿,用于补贴食堂办伙经费。
根据近期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市教委昨日正式下达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临时补贴政策,其中市属高校的每个学生将在今年3月至6月接受每月20元的补贴,市属高校困难家庭学生每月接受40元的补贴。
高校困难学生每人月补贴40元
据市教委介绍,此次对市属高校学生的临时补贴标准,参照了中央财政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生的补贴标准和办法。补贴范围是2007年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时间为3月至6月,总计补贴2417万元。
同时下发的还有中央财政给予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补贴,补贴范围为2007年在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数的14%,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补贴时间为3月至6月,总补贴数额342万元。
也就是说,加上北京市对于市属高校的学生的临时补贴,市属高校困难学生可以得到每月40元的临时补贴。
高校近期将对外来人员就餐出台措施
为保证优惠政策能切实落在学生身上,学生食堂要严控校外就餐人员,对校内外非注册学生就餐人员收取成本补偿,用于补贴食堂办伙经费,使国家和学校对学生食堂的优惠政策落实到学生身上,保持学生食堂、特别是学生大伙价格的基本稳定。
据了解,除了对学生个人的补贴外,市政府给予了各在京高校、北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相当于每生每月10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为3月至10月,补贴数额7784万元。除了享受中央和北京市的补贴外,市教委还要求各高校继续增加对食堂的各方面“照顾”。
除了继续对学生食堂房屋、设备实行“零租赁”外,还可以采取承担正式职工基本工资,承担5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费用、设施改造及装修费用等措施降低学生食堂办伙成本。
一位高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将研究方法,对外来人员就餐情况采取措施,相关措施将在近期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