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标志岂可垄断?
2008-03-13

    来源:新京报

 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兴建可能对其他地方的文化资源产生巨大的伤害。不但事关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也事关各地域文化的尊严。

  中华文化标志城终于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安家瑶3月10日表示,中华文化标志城是打着文化名义破坏历史遗产和传统文化环境,发改委应慎重论证,否则不仅是对“国库”的浪费,还会引起各地争相效仿。

  中华文化标志城激起如此反响恐怕超出了策划者们的意料。但是,他们低估了民意,也轻率地利用了国家领导人对他们的信任和对传统文化的热情。我们注意到,国家领导人对中华文化标志城的批示中有非常明确的四个大字“量力而行”。

    不过,兴建标志城却很难谈得上是量力而行。据多方的说法,该项目2004年测算的是需要投资300亿,而按照现在乃至今后的物价水平,300亿元人民币恐怕远远不够。

    在新中国历史上,单项政府投资上300亿元的项目也并不多,而这个数字据说是全年中央财政对文化事业投资总和的好几倍。此外,一个如此庞大的项目可能还是一个吞噬金钱的无底洞,建成后维持日常的运营每年也将是一笔庞大的开支。

    这些钱怎么解决?

  经济方面的问题之外,不能不说的是,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兴建更可能对其他地方的文化资源产生巨大的伤害。

    全国两会上,来自山东的孙淑义委员,建议把项目列为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使中华文化标志城具有法定性、惟一性和权威性,代表国家水平。

    果真如此的话,中华文化标志城岂不是要就此一统江湖?那么陕西的黄帝陵还要不要祭?河南的炎黄二祖还要不要拜?在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端午节,我们又该如何纪念屈原?

    来自上海的葛剑雄委员,即复旦大学《中华文化标志城战略规划》课题组首席专家,与孙委员遥相呼应,建议国家立法规范当前的各类祭祀活动。

    葛教授建议“凡以国家名义举行的纪念活动和纪念对象,必须由全国人大批准,由国务院实施,否则不得称为‘国家级’或‘国祭’。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国家级纪念活动不应称为‘祭祀’,也不应纪念未经历史研究确认的、传说中的人物。黄帝、炎帝、大禹等人物的纪念活动应由民间举办。”

    按照葛教授的提法,黄帝、炎帝、大禹等都因为是传说中的人物,对他们的祭祀也就是上不了台面的民间活动。而真正属于国家级的祭祀也就不言而喻。葛教授的意图还是很明显的。通过贬低别人而为中华文化标志城张目,颇有当年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风范。

    自从汉武帝以降两千多年以来,儒家文化一直处于对意识形态的官方垄断地位。现在,重新复辟一下,也不令人感到意外。而真正令人吃惊的是,现在的学人为了达到目的,甚至连炎黄二祖都欲扫入民间传说的垃圾堆。这在过去可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而无论从国家统战工作还是软实力建设的需要,通过贬炎黄而尊孔孟,那么大家当如何面对“炎黄子孙”这个说法,这究竟是一种建设性行为还是破坏性行为呢?

  中华文化标志城不但事关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也事关各地域文化的尊严。望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在这个问题上能够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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