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标志城”岂能逆民意而上
2008-03-13


人民网河南视窗   新闻日期: 2008年03月13日 08:21:16 
 


    3月11日,针对108个政协委员签名反对在山东济宁建设“中华文化标志城”,全国人大代表、济宁市市长张振川表示,允许有争论,但是标志城肯定要建。(3月12日《新京报》)

  A

  全国人大不批准,肯定不能建

  “允许有争论,但是肯定要建。”在民意汹涌的质疑声中,在108个政协委员签名反对下,这话顶风而上,充斥着权力自负,俨然是反击,是对反对声音的回应。张市长如此不由分说,如此不容他人置喙的表态,令人有几许错愕。

  由此,我想到三峡工程。三峡工程经过半个世纪的研究和论证,才终于拍板。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将兴建长江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按当时计算,三峡工程静态总投资为900.9亿元。与三峡工程相比,标志城的耗资也很可观,更需注意的是,标志城高举的是文化牌——所谓的核心价值观、核心精神理念和核心道德信仰,其影响的是人心,操作不当,贻害无穷。

  重大工程该不该立项?可行与否?预算来自哪里?这都必须经过人大讨论。这是法治社会的常识。政府的重大工程,必须问政于民,在建设前,必须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及公民的意见。这是公民社会的执政底线。那种找几个学者伪研究一番,开几场形式主义的会议,捣鼓出拍脑袋的工程,然后让纳税人埋单,这种不符合法律常识的操作方式该寿终正寝了。

  ——石城客(职员)

  B

    现在已经不再是阿房宫的时代

  来自安徽的全国政协委员侯露说:“不是阿房宫的时代了,我们不能拿钱这么糟蹋。”此话说得好。中华文化标志城事件遭到如此强大的民意反对,是当代中国民主政治进步使然。

  但并不是所有的政府官员都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才有了中华文化标志城这样不顾民主程序、科学决策和民众利益的事情发生。

  3月10日,山东大学的黄少安教授撰文说,在山东省的决策过程中,来自山东内部的反对声音都被政府中层过滤掉了。所以,当地高层听到的都是一路赞歌。实际上,如果政府决策不那么专断,官员们的心态不那么以精英自居,恐怕也不会闹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权威政治视法律为无物,精英政治视民众为群氓。这都与现代民主政治的理念格格不入。而近年来,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一方面体现于宪政框架的建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颁布给政府行为规定了边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社会启蒙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激发了个体的政治诉求,这既激发了现有政治框架内的民主活力,也在民间表现为充满强烈怀疑主义精神的大众民主。

  所以,中华文化标志城遭到政协委员与民间舆论的合击,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于德清(职员)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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