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揭示“高价公路”秘密
2008-02-28

    来源:新京报

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已超投资2倍

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16省市公路违规收通行费149亿

    中国大陆的收费公路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要多,而中国人的车辆通行费可承受能力却是全世界最低。(资料图片)

  本报讯 多年来,国家主管部门对公路的收费情况鲜有披露。昨日,一则审计公告满足了公众的部分知情权。审计发现,到2005年,16个省市的100条公路违规设收费站获取149亿。一些不合理的收费也数目巨大,如首都机场高速的收费已接近其成本的三倍。

  国家审计署昨日公开了2006年对16个省市公路收费的审计情况。公告显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审计署直陈:若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

  审计署相关人士评价,上述问题反映出“一些地方政府将原本应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转移给社会公众”。

  北京4条高速公路被曝不合理收费

  审计公告还给首都机场高速的收费算了一笔“明白账”。该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北京其他几条高速公路也在曝光之列:1999年,北京市把3条已收费3至12年的政府还贷公路,划转给新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之变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批准收费30年。

    其中,1987年开始收费的京石高速北京段总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累计将收93亿元,为该公路建设时利用银行贷款的16倍。京津塘高速公路、京通快速路等项目也有类似问题。

  北京将逐步解决机场高速收费问题

  对于机场高速的收费问题,国家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潘晓军表示,该路是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部分银行贷款建设的,1993年开始收费。在收费3年多后,机场高速被转为上市公司,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而当时国家对公路经营权转让的规定并不明确,上述行为虽不合理但不属违法违规。

  他同时透露,北京市政府已明确表示将采取措施,逐步解决该问题。潘晓军还分析说,90年代时各地普遍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或是经营性公路转为上市公司,再重新审批收费期限,“把收费期限定得长一点,再把收回的钱用于各项建设。实际是把收费公路当作一种融资平台,导致一些收费公路收费期限过长,成为‘高价公路’”。

  ■ 分析

“非收费为主”政策已走样

审计署称交通部门法规缺失系“高价公路”原因之一

  本报讯 据潘晓军介绍,中国确立“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已有20余年。但该政策的执行情况,却出现偏离“非收费为主,适当收费”的政策初衷,增加了群众的出行负担。

  1984年中国出台“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对此潘晓军认为,公路的属性应是公益性设施,特定时期适当收费,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但20多年来,一些地方和交通部门在政策执行中,指导思想出现偏差,非收费公路建设为主的主旨思想模糊,主要利用贷款建设大量收费公路。这样就加大了社会的运营成本和群众的出行负担。

  审计发现,除北京和上海外,至2005年底,16个省市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的54%是收费公路,其中云南省为92%,四川省为90%,黑龙江省为86%,重庆市为84%。条件稍好的二级以上公路几乎都是收费公路,

  国家审计署还指出,收费公路管理法规滞后,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潘晓军介绍,2004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新建收费站的设置、收费期限等做出规定,并要求交通主管部门出台具体办法,对《条例》颁布前建成的收费站进行规范。

  但时隔三年多,相关办法仍未出台。潘晓军说,这容易造成《条例》之前收费站设置过多、收费期限过长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部分公路收费管理混乱。

  法律法规滞后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向交通部门购买收费公路经营权时,其出资大部分是以被购买的收费公路经营权质押取得银行贷款。该做法不仅未达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路建设的目的,还让一些人以极低的代价控制了巨额国有资产,并从中牟取巨额利益。

  ■ 代表声音

“首都机场高速应尽快停止收费”

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指出“交通部门应被问责”

  今年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联名10位代表提交了“撤销京石高速杜家坎收费站”的建议。昨日下午,佟丽华在研读审计署公报后表示,首都机场高速应尽快停止收费,“出现这么多问题,最应该问责交通部门”。

  佟丽华表示,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背后还存在沿线地区的民生问题,高速公路收费期限过长,影响百姓出行。

   “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收费主要是还贷款,贷款还完就不应该再收钱了。道路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不能靠高速公路来赚钱。”

   “在北京至少首都机场和杜家坎两处要尽快停下来。”佟丽华称,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北京奥运就要开了,大量外国客人来京,还在收费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很可能会出现像杜家坎那样的交通压力。

  他同时质疑说,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把交通部门的职责说得很清楚,不应收费就应该叫停,不停就应该处罚,出现这么多问题,最应该问责的是交通主管部门。

  ■ 违规模式

  ●关键词 违规设站

  黑龙江景区公路擅设11收费站

  统计公报显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如全部由财政投资建设的沈阳过境绕城公路,1993至2005年违规设站收费累计12.29亿元,在已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28.9亿元。

    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后,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还将收费30亿元。

    黑龙江省财政厅等部门以开发旅游资源为名,2001年以来违规批准在8条通达旅游景区的三级公路上设置11个收费站,收费累计3113万元。

  回应:昨日,湖北省交通厅审计办工作人员未明确答复“违规公路收费站是否已撤销”。很多违规收费站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在接到审计署调查结果后,省政府及交通厅非常重视,立即出台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对公路收费站的设置进行了规范。

  ●关键词 收费超标

  成都机场高速收费超标1.37倍

  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安徽、江苏等省利用提高公路收费标准的方法,违规将多收取的通行费设立专项建设资金41.4亿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1998年12月以来,安徽省公路管理部门对所辖各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予以“统一”,使“统一”后的收费标准高于“统一”前的收费平均标准,将由此“增加”的收入违规作为农村公路项目等建设的资金来源。截至2005年底,通过这种做法在正常的收费之外筹集到建设资金13.97亿元。

  成都市、武汉市和南京市的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分别比当地同等级公路高出1.37倍、1.1倍和0.42倍,其中武汉市机场高速公路2002至2005年多收取通行费1.15亿元。

  ●关键词 收费期限过长

  济青高速路收费时限超18年

  抽查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

    按地方政府核定的收费期限和2005年收费水平,将增加较大的社会负担。如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至2005年底,湖北省将建设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及其他项目所用129亿元银行贷款,计入收费公路的债务,相应延长了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

  ●关键词 进城费

  某市12年收取170亿“进城费”

  此前,有消费者针对天津市向进津车辆收费“进津费”和上海市向进沪车辆收取“进沪费”的做法提起诉讼,被评论为公益诉讼。而昨日审计署官员称,有的城市12年来收的进城费达170多亿。

  据潘晓军介绍,按现有规定,公路由交通部门管理,城市道路由建设部门管理。目前,上海、广州、成都、长春、太原、哈尔滨等大中城市都有收费的城市道路。

  潘晓军认为,城市道路收费也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强制征收车辆通行费、截留挪用车辆通行费、运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国家规定,不得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强制征收。

    潘晓军透露,有的城市自1993年以来,对该市及临时进市车辆,无论是否在贷款修建的道路上行驶,均收取车辆通行费,截至审计时已征收170多亿元。但潘未指明该城市的名称。

  ●关键词 特权车

  山东人情车特权车少交3千万

  辽宁、山东、重庆等15省(市)交通部门违规向5.9万辆车发放“免费卡”、“公务卡”、“减缴证”等,造成“特权车”、“人情车”问题严重。山东省交通部门自定政策,对部分地方政府、党政机关和交通系统的车辆发放免费通行卡2654张,造成2004和2005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2926万元。

  回应:山东省交通厅昨日表示,去年4月起,山东已经叫停三项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并严禁各部门、单位擅自扩大减免车辆通行费范围或降低征收标准。山东省交通厅还逐步撤并了部分收费公路站点,并规定全省一律不得新增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华云 张太凌 吴迪 鲍颖 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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