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公布绿色信贷阶段进展
2008-02-14

    来源:新京报

十二家企业贷款受限制

环保总局公布绿色信贷阶段进展,“面临制度性困难”

  本报讯 (记者 马力)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昨天向新闻界通报绿色信贷第一阶段的进展。他表示,经过半年的推进,绿色信贷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成果,12家企业在申请贷款方面受到金融机构限制。但他同时也坦言,绿色信贷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

  3万条信息提供停限贷依据

  潘岳昨天说,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得到了大部分地区金融系统和环保部门的回应。其中,江苏、浙江、陕西、山西、青海、深圳、宁波、西安等20多个地区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

  潘岳介绍说,绿色信贷出台后第一批遭遇信贷限制的是部分被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的环境违规企业。中国银监会去年7月向各商业银行转发了被环保总局处罚的38家违法企业名单,以及流域限批的地方及相关企业名单,有12家企业在申请贷款方面受到了当地金融机构的限制。

  此外,部分地区政府也推动了绿色信贷的实施。如2007年,江苏省江阴市对污染严重企业否决申请贷款超过10亿元,并收回已向这些企业发放的银行贷款超过2亿元。

  商业银行中,中国工商银行于去年9月率先出台规定,提出要建立信贷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不发放贷款,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

  与此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了3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供商业银行据此采取停贷或限贷措施。

  将加快制定环境经济政策

  “然而,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绿色信贷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潘岳同时也坦言,大面积推进绿色信贷,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

  他表示,环保总局将加强对商业银行等的信贷指导,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既引导银行投资环境友好的产业和项目,又限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项目的信贷。

  此外,中国还将加快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环保信贷政策形成合力,包括环境税、生态补偿、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用经济利益杠杆调节企业环境行为,以遏制经济增长过高的环境代价。

  附:部分申请贷款受限的企业

  ●安徽省蚌埠九采罗化工有限公司

    ●蚌埠海川化工有限公司

    ●黑龙江大庆春江有限公司

    ●山西省襄汾县星源集团焦化有限公司

    ●山西新绛县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山西晋韵钢铁有限公司

    ●兰州九州乳液有限公司

    ●安徽运漕酒厂

    ●铜陵铜官山化工有限公司

  绿色信贷

  即green-credit policy,是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其中规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 对话

  地方保护致部分绿色信贷受阻

  潘岳表示绿色信贷仍面临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

  从开始试点,“绿色信贷”已经实施了大半年。在环境经济政策坚定的推动者、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的眼里,试水的“绿色信贷”是否取得了成功?遭遇了哪些阻力?其他几项政策何时推出?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昨天专访了潘岳。

  新京报:从目前情况看,绿色信贷这个政策成功了吗?

  潘:谈不上成功,只能说取得了局部性的成果。截至目前,只有部分地方和金融机构进行了实质性的行动,其他的地方和金融机构,由于各种原因,还处于迟滞状态。但考虑到绿色信贷的指导文件是去年10月份出台的,到现在为止也只有4个月,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是可以理解的状况。

  新京报:是不是目前进行的绿色信贷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绿色信贷?

  潘:完善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一方面要对污染企业和行业限制贷款,另一方面,要对环境友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积极的贷款支持,最终要使银行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以这个标准来看,目前的绿色信贷还只是有了一个框架,但我们看到了潜力。

  新京报:目前已经有不少的污染企业被停贷或收回贷款,但和中国数量庞大的污染企业相比,是否只是极小的一部分?

  潘:是的。一方面是由于金融系统和环保系统刚刚建立统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一时还不可能确定这个比例。另一方面,相当多的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机构贷款。绿色信贷对这些污染企业尚不能发挥制约作用。

  新京报:您说绿色信贷遭遇障碍,能否具体地介绍一下?

  潘:一些地方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发文等表面阶段。这里面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是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由于得到一些地方的政策保护,还有利可图,因而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要改变这一现状,光靠环保部门是不可能的。

  另外,技术上也的确有一些难题。第一是环保部门和金融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性有待完善。第二是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第三是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接下来,我们将集中解决这些问题。

  新京报:很多地方的银行和环保部门都听命于地方领导,所以绿色信贷很难真正实施。您觉得如何才能打破这些障碍?

  潘:这种局面要想得到根本改观,关键是要完善环保官员考核制度。环境指标一天没有真正纳入官员考核制度,就一天不能杜绝环境政策遭遇地方行政干预。现阶段一个可操作的手段就是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的垂直运作,尽可能减少地方保护干扰。

  新京报:去年,您还提出了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现在有没有眉目了?

  潘:目前已经在环境污染责任险和绿色证券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短期内就会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做出了承诺,就一定会实现它。

  《士兵突击》中有一句话很打动我:不抛弃,不放弃。不抛弃同伴,不放弃理想和最后一丝成功的机会。这种既勇猛精进,又冷静坚忍的精神,应该是环保人的觉悟。我们有这个决心。

  本报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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