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
2008-01-1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家林业局发言人称要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知情权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新华网  张 泳 摄)

    上网已经成为我工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每天早晨7点钟来到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上网收集林业舆情、查看最新社会消息、选择回应舆论的内容。

  我的切身体会是,网络已经成为社情民意的重要表达渠道。通过互联网,政府信息可以得到更加快捷、更加及时、更加广泛的传播;借助互联网,政府可以建立社会舆论汇集和分析机制,从而引导社会热点,推进实际工作。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布会一直请网络直播,而且由一网直播增加为四网同步直播。我与同事还一起收集编印《林业舆情动态》,将社会舆情及时呈送国家林业局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阅。

  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网络舆论“哪壶不开提哪壶”,专门跟政府找茬儿。我不同意这种说法。

    我认为,尽管网上议论极为庞杂,有时甚至令人“很着急、很生气”,但作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你应该冷静地去分析和处置网上言论,其中的相当一部分网络舆论是合理的,代表着民众的诉求,要和网络建立一种谐振共鸣的良性互动,要早说多说主动说,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

  当然,重视网络舆论并不就是要一味迎合。毕竟,网上的某些议论往往带着网民个人和一时的感情色彩,容易呈现两极化,极端地赞成或者极端地反对。

    在中国,1.6亿网民毕竟只占13亿人口的12%。在网上积极发言的网友,也不能代表全体网民,实际上网民中还存在相当一部分只看不说的“沉默者”。所以,我们既要认真听取网民的意见,也要理性冷静地分析网民的议论。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刻不容缓。既要保障网民表达诉求的自由和权利,同时也应规定网民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达到诚信、和谐的沟通,既防止少数人的“恶炒”和起哄,也重视真正的网络舆情。

  新闻发言人不是自然人,而是代表政府或者一个部门起着与公众沟通的桥梁作用。既然是桥梁,就要允许大家“踩过来,踩过去”,只要两岸的人能踩着桥梁到达对方,实现沟通,就达到了目的。(作者:曹清尧系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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