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的国标馒头不香
2008-01-03

    来源:重庆法制网

    从1月1日起,由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正式开始实施。标准从感观、检测方法、检测依据、包装等多方面甚至连馒头的形状、面粉含量、水分含量等都进行了规定。(1月3日华商晨报)

    馒头国际标准一出,就有网友称其为2008年第一个笑话,因为在目前我国还有那么多领域存在立法空白,还有那么多大事需要解决,在有人温饱问题尚未解决,饮食习惯还难以改变的现实语境下,专门为馒头生产制订一个标准,实在有些荒唐。在我看来,这是个“早产”的“国标馒头”。在这只“国标馒头”的背后,其实潜藏着利益冲动。

    当然,馒头质量关系民生,为馒头食品制订一个标准,可以规范市场,本身无可厚非。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尽可能多地使各种社会关系处于相对科学、合理、统一的制度化约束之下,的确是件好事,但这并不意味着眼下就要所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对象都得纳入国际标准化不可。

    由于国人的消费习惯不同、饮食结构有异,有些人喜欢吃杂粮馒头,有些人喜欢吃小个头馒头,就如同有人吃饭爱蹲爱站,如果硬要为大家制订一个吃饭姿态标准,民众不但不会领情,反倒认为这是好心办坏事。

    给馒头制订国际标准,看似为消费者着想,其实,更是大企业为自身在竞争中占取优势,垄断市场着想,有官商勾结,从中渔利的嫌疑。

    笔者注意到,这个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委委托河南一家馒头企业制订的,在制订标准的过程中,该企业会不会把更多“利我”的标准融入其中,人们不难想象。

    正所谓“无利不起早”,如果馒头都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生产,小作坊必然做不了,只有大企业才能生产,当大企业一统馒头天下的时候,涨不涨价也就成了他们的自由,此时的消费者只有伸长脖子挨宰的份了。

    可以想见,由一个馒头引发的讨论还会继续,但有关部门必须关注这一现象,莫要让更多的标准“早产”了,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这“早产”的馒头也不会香。

    而国家标准委和质检总局,如果真是闲来无事,尽可以搞好市场监管,关注食品安全,做好服务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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