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换肾 伦理在生命面前能否让步
2007-12-30

    来源:华商报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何志刚与何一文两个家庭的交叉捐肾未能获得伦理委员会的通过,医院方面正在尽最大努力尝试一切符合法律的途径为患者寻觅合适的肾源,同时将减免两个家庭住院的费用。国内权威专家对“交叉换肾”意见和网友意见并不一致,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表示:“这件事不会特批,法律规定就是如此。”(昨日《华商报》)

  专家们最为担心的问题之一,那就是伦理问题,另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就是这个先例一旦出现,就恐怕会导致变相器官买卖。

    虽然现在对于这种多家庭互救方案,既无法律支持,又无法律反对。而且《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没有考虑这类多家庭互换肾脏的“小概率事件”,但是敏感度很高的专家和领导们还是采取了坚决否定的办法,毅然叫停了这种“交叉换肾”。

  虽然著名专家也说明,活体肾移植“既不是唯一的办法,也不是最好的办法”,并且举出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就是目前被医学界公认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

    但是我们不可否认,在如今医学水平还不能完全保证这种疾病的治疗情况下,活体换肾对治疗尿毒症是一种风险很小,成功率很高的办法,也正是基于这种目的,医院才做了许多准备工作,进行寻找配对,现在可以说“万事俱备”了,院方突然“刹车”,要用其他治疗方案,这不仅会给两个家庭造成更大的困难,也会使病人的生命面临更大的威胁。

  两个家庭如果实行“交叉换肾”,势必要造成“伦理问题”,但这个“伦理问题”在今天看来几乎不成为什么“问题”,因为这两个家庭本来就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比起过去经常出现的兄弟换肾父子换肾轻微多了。退一步说,即使有“伦理问题”,在生命面前也完全应该让步。

    而专家和领导“恐怕”会导致变相器官买卖,这样的担心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这是个法律问题,应该由法律解决。

    从现实来说,这两个家庭的互救完全建立在一种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和变相买卖人体器官完全是两回事,如果因为“担心”和“恐怕”就置两个活生生的生命于不顾,这不仅是一种残忍,也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

  正像一位网友说的那样,如果法律禁止家庭交叉捐肾,那无偿献血也属于家庭交叉捐血,我们是不是不要献血呢?8个人就可以决定全国性救命之事,是否无稽之谈?手术成功后也可能会造成几个人身体的“亚健康”,但这种“亚健康”比起两个生命的完全丧失显然要轻微得多。

    我们常常说“生命压倒一切”,这两个人的生命更直接关乎着两个家庭的永远幸福,在两个生命面前,如果仅仅是因为“伦理”和“恐怕”,这分明是对生命的一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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