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大河网—大河报
12月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作关于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使得众所瞩目的“医改报告”昨天终于揭开面纱。(12月27日《新闻晨报》)
由于提交人大审议的医改方案并未公示,所以我们只能从新闻报道中知道一鳞半爪。这篇新闻告诉我们的医改方案中的两件事,可谓一喜一忧:一喜是“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药品价格将“降低”;一忧是医疗服务价格将“适当上涨”。
对此,老百姓立即分析了三种可能。
第一,药品价格还没有“降低”,医疗服务价格却先“适当上涨”了,这是最坏的结果。
第二,药品价格“降低”了,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结果是“拆了东墙补西墙”,看病贵的问题一点也没有缓和,老百姓空欢喜一场。
第三,药品价格“降低”的数额,大于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的数额,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有所缓和。陈竺强调,“除了增加财政补助外,也会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这就是说,不搞“以药补医”,少掉的药品收入是由财政和患者一起承担。
这就来了问题。
第一,医疗服务作为政府向全体人民提供的公共产品,政府为何不能解决医疗机构自身运作和发展的费用,全额补偿医疗机构因为取消“以药补医”减少的收入,还要患者买单呢?陈竺强调,公共卫生机构要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维护公益性质,却又说要把67%的医疗费用由患者来承担,这是极不合理的。
第二,所谓医疗服务价格“适当上涨”,究竟什么是“适当”,由谁说了算?如果上涨到把药品降价的好处大大抵冲掉,老百姓是不会满意的。
所以,医改要防止“拆了东墙补西墙”,政府要给老百姓一颗定心丸。
一是保证医疗服务价格“上涨”明显低于药品价格的“降低”,二是通过增加老百姓的医疗补贴进行弥补。总之,如果医改不能使老百姓的看病贵得到缓解,那就是没有意义的。(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