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务员人数不足130人的省级机关,竟配备使用了40多辆公车。陕西省人事厅这一“超级车队”最近在当地引发了公务用车整顿。陕西省委办公厅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高度,在各省级党政机关清理整顿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问题。(12月14日新华网)
陕西这次整顿公车行动真能奏效吗?笔者认为很难。其它原因不说,单就陕西省下发的整顿公车通知就可见一斑。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只有正省部级干部才能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副省级干部都只是工作相对固定用车,副省级离退休干部不配备专车。
而陕西省委办公厅和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省级党政机关违规配备和使用车辆的通知》中却作出如下规定:各厅局现职主要领导相对固定用车;现职副厅级干部一律不固定车辆,由单位统一安排;厅及厅以下离退休干部一律不配备车辆;内设处室一般不配备车辆。
陕西省下发的《通知》,显然不符合中央精神。首先,提升了配备使用公车人员的级别;其次,扩大了配备使用公车机关的范围。虽然陕西省下发的通知规定厅级“内设处室一般不配备车辆”,但何谓“一般”?整顿风头一过,还不都变成了“不一般”。
近年来,针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公款招待、公费出国等公务腐败问题,各地出台的整顿治理文件并不少,但为何收效甚微,关键就在于一些地方在贯彻执行中央精神过程中走了形、变了样,在整顿治理文件中出现了太多的“相对”、“一般”、“原则上”等字眼,以至于冲淡了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和公信度。
由此看来,今后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方面,应该严格认真执行,在出台的各类政策性规定中还是注意政策的严谨性。只有这样,地方政府才能在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方面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来源:新华网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