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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苏州市审计局正对市属一个县级市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进行例行全面审计。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审计聘请了3名环保专家参与,引人注目地在报告“本级财政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一栏中,增加了以往经济责任审计所没有的第七部分——“环境效益审计”。(2007年11月21日《人民日报》)
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纳入了审计范围,将审计监督作为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开辟了审计工作的新领域。时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地方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然而,在这种例行工作中,地方审计部门往往只关注一个地方领导管辖区域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忽略了这个地方的环境效益。
在这种思维定势下,所谓的全面审计实际上是一种片面的经济审计,主要审计本级财政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而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任务的完成是否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正缘此,一些地方领导在观念上就从来没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认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环境状况不但越来越为大众所关注,而且将成为衡量地方主要领导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志。
考核地方主要领导政绩将有更科学的方法和更广阔的视角,不仅要投向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要投向区域的环境建设,看能源消耗速度是否下降、区域生态质量是否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协调、环境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水平是否达标。
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地方政府要对环境质量负总责,应当将环保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
干部监督管理推出“环境效益审计”,就是要明确责任,让环境也成为与领导干部息息相关的利益,有效地避免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情况,从而达到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的要求。
苏州率先尝试“环境效益审计”,在关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将区域环保投入与绩效情况作为地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以环保“审计”来促使领导干部确立环保优先责任感。
此举不但为当地实行严格的环保制度创新了内容,而且有助于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走出以往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误区,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这一做法无疑值得各地仿效。(作者:罗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