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学生可买半价车票体现公平
2007-11-23

    来源:千龙网—荆楚网

    据2007年11月14日《武汉晚报》报道, 12月1日起,民办高校学生,也可买半价火车票了。记者昨获悉,铁道部制定的《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已下发至武汉铁路局等下属机构,12月1日起实施。

    民办高校学生可买半价火车票了,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对民办高校及学生的一种关爱,是执政为民的一大进步,值得为之喝彩。

  本来,对学生购买火车票实行半价优惠,体现了政府社会长期以来对广大大学生的关爱。这种关爱理应是一致的、平等的。而在实际执行中,却把应该享受到这种关爱的民办高校学生排除在外。

    殊不知,这样做,不仅是对民办高校生人格尊严的一种侮辱,给他们制造恶劣的成长环境,而且有违教育资源公平享有的原则,有违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使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越来越远。

    难怪有大学生抱怨说:“我们也是通过高考考上大学的。我们也是名正言顺的大学生。为什么他们能买半价,我们就不能买?难道我们是‘后妈’养的?”何况,不允许民办高校学生享受火车票半价的优惠,还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

    因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章第27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既然法律都赋予了民办学校学生应有的权益,为什么不执行?是法大还是与“规”大?

  老实说,以往,民办高校学生不能享受火车票半价的优惠,实质上是把学生分为两等,是把民办高校学生另眼相待,是对民办高校及学生的歧视。

    这种歧视,不仅对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公平、健康的教育环境没有任何好处,而且是极不利我国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发展的,与国家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相违背。

    毕竟,鼓励发展民办学校是我国今后发展的一个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公办学校学生能够享受的半价票的优惠,民办学校的学生也应该同样享有。

    可喜的是,而今,铁道部出台《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满意了民办高校学生的心愿,是还民办高校及学生予公道,也是一种将功补过而执政为民的举措。

    但愿其它部门在执政为民问题上不要再搞歧视行为,真正让人民群众同享一个“太阳”。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