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慈善公益行为掺杂商业目的您认同吗?
慈善活动随着现代社会的逐渐商业化和一些媒体的推波助澜,传统的不求回报的散财济贫式的积善方式似乎越来越不及夹杂着商业目的慈善公益行为引人注目了。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有商业目的的慈善行为也有利于弘扬企业文化和美誉度,提升品牌知名度,拓展利润空间。
但如果将慈善公益活动中的商业因素剔除,那么还有多少商家愿意挺身而出帮助那些迫切需要帮助的人们呢?我们为何不能容忍企业将社会责任与商业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有机结合呢?两者是否真的就有本质上的冲突呢?您认同将商业目的掺杂在慈善公益活动中吗?
网友观点:
nimo:我的观点是:慈善事业既然叫做慈善,那么助人是唯一的目的,不能搀杂进其它的因素,这与我们古老的传统“做好事不留名”是一个意思。但是个人认为,不反对受助人因为得到别人的帮助,而去宣传,感谢!
烟花三月的迷失:为什么很多人只想着从商家、企业得到救助回报,而不同意商家、企业也有所回报呢?所以说中国还不是市场经济社会。
江上泊舟:任何一个企业或者商家的基本目的就是在现代市场里获得生存,而他们的显著特征则是在现代市场里努力寻求利益的最大化,怎么去在一个硝烟激烈的市场里寻求利益的最大化?则只有寻找适合的契机,而慈善行为就是他们获得盈利的契机之一。
与之倾心:公益要宣传,但不能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