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媒体披露一起“野猪事件”:光天化日之下,一村妇被疯狂的野猪活活咬死。近年来野猪泛滥、毁坏庄稼、伤人、咬死人事件频频发生。(11月15日《天下文萃》)
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之一。保护野猪,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应有态度。但是由于野猪繁殖的速度之快,加上“过度保护”的偏执,导致野猪泛滥成灾,野猪毁坏庄稼、伤人事件频发。
野猪毫无疑问需要保护,但是“过度保护”,也可能成为一场灾难。有计划地组织猎杀野猪,防止野猪泛滥成灾,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说保护野猪,就把野猪当作神圣供奉,一说“动物福利”,就忽视人的福利。一些地方为了加强“动物福利”,在生猪屠宰时,给生猪洗澡、放音乐,让生猪“安乐死”。其实,喂养生猪,本来就是供人食用的,有必要“对猪弹琴”,做出那些给生猪洗澡、放音乐之类的荒唐事吗?一边在大吃大嚼着猪肉,一边又在大发慈悲,可怜猪的“处境”,真是“猫哭耗子假慈悲”。
“动物福利”,给城市养狗族提供了用武之地。人们对宠物的宠爱有加,已经远远超出人的福利。然而养狗成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狂犬病已成为我国传染病之首,成为危害人类安全健康的大敌。
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当以人为本。保护动物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福利为代价。提高人的幸福指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义。“过度保护”动物,必然导致人的正当权益和应有福利的丧失。“野猪伤人”、狂犬病的肆虐等等,都是“过度保护”、“伪保护”带来的现实灾难,是“以人为本”社会建设的一大“败笔”,应当引起人们的警觉。动物需要保护,但人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权益,更需要保护。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