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6月14日晚,市民在国家大剧院人工湖旁观看夜景。当晚,位于北京天安门广场西侧、与人民大会堂相邻的国家大剧院首次亮灯。 新华社发(李芳宇 摄) 组图
艾 琳 作者文集
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让经营性事业单位走向市场的大环境下,为什么还要对国家大剧院进行这样不伦不类的定位?
国家大剧院的招聘信息显示,应聘国家大剧院高管者,除了要求10年以上工作经验、大本以上学历、45岁以下、中共党员外,还要求具有在国家行政机关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一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满四年以上的任职经历,不得越两级报名。(11月8日《北京晨报》)
北京市政府给国家大剧院的定位是,直属市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我们不清楚的是,这个正局级的事业单位,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呢,还是经营性事业单位?
如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那么,国家大剧院的一切运转经费,都将由北京市财政提供,经营也就不是国家大剧院最关心的事。
但是,从招聘信息来看,国家大剧院的定位并非如此, 以应聘市场部副部长为例,除了工作经验、学历、年龄等一般要求外,这一职位还必须“掌握财务管理、市场推广及艺术领域基础知识,具备较强的项目市场潜力判断和定价能力”,“有极强的战略思维和宏观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现代剧院票务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
懂财务、懂艺术、懂管理、懂市场,很显然,这样的人才只有在企业,至少是面向市场的经营性事业单位,才能发挥其特长和作用。从这一点看,国家大剧院应该是一个经营性事业单位。
如果说国家大剧院是一个经营性事业单位,从招聘信息来看,似乎又不象。应聘高管必须具有在国家行政机关担任过正科、副科级级职务满一定年限的经历,且不允许越两级报名。
很显然,这又是一个行政味极浓的事业单位,这样的事业单位,又如何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呢?在一个人人具有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能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吗?
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北京市政府给国家大剧院的定位,应当是一个享有行政级别的经营性事业单位,是一个政企不分、官商结合的事业单位。
问题在于,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让经营性事业单位走向市场的大环境下,为什么还要对国家大剧院进行这样不伦不类的定位?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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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都知道,这次如此选拔即将经营国家大剧院的“人才”,还是一种旧有体制思维的惯性发作而已,倒也不是什么太新鲜的事情。
可怕就可怕在,即使这么荒唐的招聘条件,都会被说成是进步。有个俗语是怎么说的来着?什么不知自丑、什么不知道脸长?我有点忘了。
这种“原地踏步”成这样还沾沾自喜的态度,将来国家大剧院上演的“艺术”水平如何、经营状况怎样,老实说,我是想都不敢去想了。
我们这里很奇怪,总是用衙门的思维方式来管理艺术方面的事务。所以,这种衙门的艺术就让我们这里好多应该是艺术做主的地方,统统变成了艺术的衙门。
而变成了艺术衙门以后,能上演的东西基本就是表现衙门艺术的东西了。
这是个联动的过程,基本属于一个正反馈。别的东西有这种正反馈如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艺术一旦这么正反馈起来,那个恶心劲儿就别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