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养老”该不该拿房子说事儿
2007-11-07

来源:北方网—红网 

    在国内酝酿多时的“以房养老”模式,到底能否行得通?

    南京一家老年公寓承诺:每个签订了“以房养老”协议的老人,在其有生之年不可卖房,而是由老年公寓将其房子出租。如果房租高于老年公寓收费标准,超出的钱交老人自由支配。老人去世后房子卖掉,房款归老年公寓所有。然而,两年时间这家老年公寓只接纳了三四位愿意“以房养老”的老人。

 我注意到,一些新闻网站转发这条消息后,有不少网友跟帖评论。大体上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种做法是国外的成熟做法,我们完全可以“拿来”。一种意见认为,这一“舶来品”拿过来恐怕“水土不服”。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谈养老问题不该拿房子说事儿。

  在我看来,拿房子说事儿可以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就“以房养老”谈“以房养老”,另一种是把“以房养老”作为一个切入点,打开思路,由此及彼。

  如果是就“以房养老”谈“以房养老”,我们就要首先分析一下中国有多少人具备“以房养老”的条件。我在自己所在城市所在社区搞了一个小小的调查,结果显示:具备“以房养老”条件的为数甚少。

    绝大多数普通居民的房子如果出租,租金只能达到“老年公寓”收费标准的三分之二甚至二分之一。只有少数富人的房子如果出租租金高于“老年公寓”收费标准。

    这里应当指出,我们从经济角度讨论养老问题,必须面对绝大多数的普通居民,而不能面对少数富人。由此可见,就“以房养老”谈“以房养老”,不说该不该,起码意义不大。

  如果是把“以房养老”作为一个切入点,由此及彼,那我们便可拓宽思路,探讨中国式养老的模式。这样的话,拿房子说事儿,就不是一个应该,而是一百个应该。

  打开思路说开去,探讨中国式养老,只谈“以房养老”一种做法不行,谈“以房养老”和“租房养老”两种做法也不行。中国面积大、人口多,情况千差万别,要有多种做法才行。

    譬如,有好一点房子的可以“以房养老”或“租房养老”,有较多资金的可以养“基”(基金)或持股(股票)养老,拥有车辆的可以“以车养老”,长期承包荒山荒坡的可以栽树养老,等等。不过,这里说的都只是中国式养老的一个方面,即资产养老。

    在我看来,中国式养老应该由三个方面构成,除资产养老外,还有社会保险养老、子女孝道养老。我认为,中国式养老就该是这样“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既与中华民族养老传统相贯通,又符合现在和将来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吸收了国外可借鉴的经验。

  一句话,我们应该善于从一个小的切入点打开思路,去研究中国式养老的大问题。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