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北京青年报

到处张贴的小广告破坏了市容,被称为城市“牛皮癣”。(资料图)
据报道,青岛市政府出资100万将185条街道的小广告清理及维护工作承包给了两家公司,承包期结束时城管执法部门将上路检查,每发现一处小广告,承包单位将被扣除100元。
政府花钱维护城市的街面清洁,当然符合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般原则。但公共财政也应追求“利益最大化”,社会效益应大于成本支出。
花100万让公司清理小广告的办法的确是一种动机良好的尝试,但仍然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工人在前面清理“牛皮癣”,后面立马就有不法分子接着张贴。如此一来,新办法恐怕难以达到效益最大化。
治理“小广告”,实在需要寻找成本更小、收益更大的办法。比如,让“小广告”的散播者出钱,来治理“小广告”是否可行?
这符合政府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即以节约公共财政为手段,以创造最高收益为目的。
就此,我的建议是:立法严惩、广告引导——
德国的环保法规规定,非法张贴广告者将受到100欧元至12万欧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定为破坏市容环境罪。类似的法规避免了污染者的非法行为全部由纳税人埋单的现象。
另外,沈阳、北京出现的小招贴广告手册与“手递手”信息报,是取代街头墙面与电线杆的好平台——对于小本经营者的合法信息,政府部门通过专门的免费或低价发布平台,政府、市民以及小广告发布者,都是赢家。(椿 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