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网友:罗瑞明 2007年09月27日10:1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核心提示:9月25日,重庆市政府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设立重庆农民工日”的议案。重庆市400多万农民工,有望在全国各省区市中率先拥有自己的节日——“重庆农民工日”,拟设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9月26日华龙网)
任何物体的构成有主也有次,有主角也有配角。农民工是城市的补充,他们虽然来自农村,可城市的建设少不了他们,正是这些配角把城市装扮的更美丽,他们做了城里人做不了,不愿做的事,把城市建设的更加富有。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已经和城市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如果那个城市少了农民工,那后果不可设想,如果那个城市农民工供应不足,很多企业,公共行业就要遇到招工难,运行难,甚至破产,农民工在某种意义上的举足轻重影响不是危言耸听。
但是农民工的处境却与正式工大不同,“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的偏见比比皆是,农民工的小孩读书要比城里人贵,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比城里人差,农民工节假日没有加班工资,还有不少的这不能,那不许,农民工这一名称成了一种贬义,说到农民工总觉得比人矮了三分。
近些年,从上到下对农民工越来越重视,农民工问题摆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农民工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待遇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农民工问题仍然存在,如:工作时间,劳动保护,节假日待遇,薪金的准时发放,子女上学等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差距,歧视农民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要说农民工与当地人各方面都一样,事实上还很难做得到。
重庆市设立拟设立“农民工日”,旨在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帮助农民工的浓厚氛围,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这无疑有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敦促企业和用人单位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权和休息权,不断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机制。
如今的节不少,有妇女节、母亲节、教师节等等,这些节日的由来都有一段非凡的经历,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人们时常会产生出一种尊敬,一种责任。设立“农民工日”,使更多的人想着农民工,帮助农民工,尊重农民工,这对于提升农民工的地位和整个社会都来关爱农民工有着积极的作用。
设立一个节充其量也就是一天时间,而善待农民工,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工这一差别却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设立农民工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节日里,而更重要的是节日之外,重庆市设立“农民工日”的意义就在于此。 
选定在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 【华龙网记者李心成9月25日12:10从广场宾馆发来报道】记者刚刚从在正在举行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更加有效地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重庆拟在全国率先设立“农民工日”。
以“农民工日”的形式关注农民工,不仅能给农民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有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农民工问题的正视和重视,无疑有利于改善农民工的境遇。至少,农民工多了一个“节日”,就多一份社会的关爱。但我们更期望关爱农民工没有“节日”。妇女、儿童之所以有节日,是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时常受到严重的侵害,他们的权益需要社会的保护。所以,我们不希望农民工也成为像妇女儿童一样的弱性群体,而希望农民工能早日真正融入城市,成为城市的主人,享受到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条件和福利,不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要让关爱农民工没有“节日”,就要清醒的认识到,关爱农民工是一种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没有农民工的富裕,就没有社会的富裕;没有农民工的进步,就没有社会的进步;没有农民工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关爱农民工,不能仅停留在一种道德的呼吁上,它更需要制度的安排、机制的设定和法律的保障,让一切欺凌、排斥与歧视农民工的行为,都受到应有的制裁。这样才能切实改善农民工的现状,使其尽快融入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