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55元全国招房客引争议
2007-09-22
瞄准“十一”黄金周商机,想出空房“日租”绝招——女房东55元全国招房客一事,经本报昨日独家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新浪等各大网站争相转载,读者纷纷对此发表看法,而其中安全问题成了人们讨论最激烈的话题,不少人称:别为了“小利”而得不偿失。

  面对越来越近的“十一”黄金周,为了赚个“零花钱”,一些市民出绝招打出单元房“日租”的租赁广告,让“房客”和“房东”同住……此事一经报道后,在网民和市民中广泛引发讨论并引起争议。而在“房东”李女士处报名应租的“房客”已有百余人,她也为选择哪个“房客”而犯愁。家住西安市南郊的马女士表示:“7天下来差不多能赚近400元,我也打算把自己的空房租出去赚点小钱。”一名想应租的大学生打来热线称:“国庆节来西安旅游住宿会很紧张,也很贵,而55元一日的房租便宜又实惠,而且家用设备应有尽有,又很干净,真的是个好住处。”

  但是更多的读者表达的则是担心和质疑。家住西安市西后地附近的李女士的看法则代表了很大一部分读者的心声:其实这对房东和房客两方面都存在不利,关键是安全怎么来保证?万一房客的手机或者行李之类的,丢了怎么办呢?或者说是房东万一招来的是个居心不良的房客,家里被洗劫一空又该如何处理?这损失可比那100元的订金不知要大多少倍!也有部分读者表示:双方也不签什么合同,万一到时候出了什么纠纷,去投诉恐怕也无门……

  对此,记者在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并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而对于此事,工作人员提醒房东,必须要办理相关手续,而且一定小心谨慎,别为了“小利”而得不偿失。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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