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通过保险机构以“按月付款”方式购买老年人身后的房屋产权,帮助老人实现“以房养老”,这一流行于欧美的模式今年10月将首次在我国推出。
9月12日,“以房养老”模式的推动者、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前总裁孟晓苏透露,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计划下月正式挂牌营业。(9月13日《北京晨报》)
人口问题专家邬沧萍曾在其著名论断“代际公平社会才能和谐”中指出:老年人与年轻人对代际关系各有自己的认识,老年人认为是用过去的劳动积累养活自己,并非依赖年轻人;年轻人则认为自己在养老人,老年人是一种负担。如果两代人不和谐,就谈不上社会的和谐。
长期以来,我国不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使国人形成并世代沿袭着“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只有寄托在儿女的身上,否则必将孤苦面对余生。
受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老年人的积蓄(包括储蓄存款和房产之类)基本上都是为子女准备的,自己所留的很少。
按照庇古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这无疑是一种福利损失:最需要用钱的人没钱用,而正值壮年的子女却得到了一笔额外的收入。
当传统观念与社会现实形成直接冲突时,这种“养儿防老”的观念却变得难以让人信赖了。
一方面随着“四二一”家庭的大量出现,一对夫妻无力在经济上养育四位双方父母;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医疗保健条件的逐步改善,老年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他们整个晚年的花费也在不断增加。老年人的晚年需要和子女一代的不堪重负,构成了一个亟需解决的社会矛盾。
更为重要的是,许多老年人被称之为“住房富人,现金穷人”。他们年轻时贷款买房,辛劳一生赚钱还贷,在临近退休时方才取得住房的完全产权,此外别无积蓄,接下去就只能依靠不多的养老金维持生活。与此同时,他们的住房却顺理成章地作为遗产留给子女。
财富分配的不合理,降低了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更损害了老年人的福利,使他们不得不压缩生活水平,导致巨大的社会保障压力。
“以房养老”一个最大好处就是,用事实证明老年人在用过去自己的劳动积累养活自己。
当然,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以房养老”的运行必然面临种种困难,但正如国人对“按揭买房”的接受过程一样,随着制度的完善和健全,“以房养老”必将成为我们面对养老问题可供选择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