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善的路不该如此艰难
2007-09-12

来源:新华网—新京报

    6月23日晚,寿光义工团体在人民广场上举办的“让花儿更加鲜艳地绽放”义演,为6名或聋哑或父母双亡的失学儿童举办专场募捐。晚8点,当活动正在进行的时候,寿光民政局协同城管等多部门共十余人出现在广场上并禁止义工募捐,随后演出被迫中止。(据《齐鲁晚报》报道)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后来解释说,解散义工义演与组织,是依法行政,理由是该组织未经合法登记。

    山东寿光义工团体的慈善行动被当地行政部门依法叫停,他们的过错是,主动地去行善,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却没有“主动”地去履行登记注册。

    但问题是,如果寿光义工主动去注册登记,一定能够成功吗?民间组织管理条例上写着,这样的社会团体必须挂靠在县级以上的行政机构,这样民间自发的善心的人们,如何实现这种挂靠呢?

    一批人在主动行善,他们通过自己的爱心在分担政府和社会的职责,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传播爱心,他们募得的金钱非常有限,但他们传播的爱心理念却在我们这个道德脆弱的人文生态中,具有无可估量的意义与价值。

    人们会问,寿光民政部门为什么不能主动地帮助寿光义工呢?

    因为只有民政部门最熟悉该如何办理合法手续,行使义工职能,管理和使用善款,当地的行政机关没有主动帮助善行,只是简单叫停义工义演,这对义工与广大参与者很可能造成伤害?

    这次公开场合下让义工们停演,显然没有体现出行政执法的善意,其实,当地有关部门完全可以提前干预,也可以退后协商。

    义演之后,既然有城管与民政部门联合介入,也可以善意地介入,譬如这些机构也可以捐出善款,并指派专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帮助登记款项数目,并通过国家行政机构的公信力,通过媒体向公众公布善款数目与去向,这该是皆大欢喜的事。

    因为义工善行最大的问题一是发生公演时秩序混乱,二是善款数目不清去向不明,而城管与民政部门善意介入,这两种麻烦就可迎刃而解。

    和谐社会不是来自冰冷的管理,而是来自善意的参与,民间社会是一个生机勃勃的生态,他们或弘扬传统或借鉴创新,用民间社会独有的方式创造文化、宣传善行、践行道德理想。尊重民间社会的道德理念,并积极主动地扶持新的道德力量,我们的社会才是一个有道德理想的社会。

    民间社会不该成为孤独的前行者,行政部门与条例制定者们,应该做的不是固守旧观念旧章法,而是通过调查研究,与时俱进地修改各种条例规章,让这些条例规章适应善意的民间社会新事物,以法律化的形式给民间善行一个制度出口。

    地上本没有行善者的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但愿行善的路上,多一些开路的人和护路使者。(吴祚来)

    山东寿光民政局解散义工组织引发争议

    资料图片:8月19日,来自黑龙江的刘师傅在为社区居民义务修鞋。当日,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北大地西区社区开展“来京建设者奥运义工团开放日”活动,50名具有专业技能的义工团成员现场成立了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他们将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义务为该街道80岁以上的老人提供便民服务。2007年3月,丰台区在全区流动人口中设立“奥运义工团”。新华社发(汝 涛 摄)

    义工募捐被指非法

    近日,未经注册的寿光义工被寿光民政局以“非法团体”为由依法解散,对这个由150余人组成的爱心团队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

    类似于寿光义工这样“名不正,言不顺”没有合法地位的义工组织十分普遍,由于国家相关法规的不完善,不少义工处境很尴尬。

    6月23日晚,寿光人民广场上异常热闹,数百市民聚集在这里观看由寿光义工举办的“让花儿更加鲜艳地绽放”义演,这是为6名或聋哑或父母双亡的失学儿童举办的专场募捐活动。

    晚8点,当活动正精彩进行的时候,寿光民政局协同城管等多部门共十余人员出现在广场上并禁止寿光义工募捐,随后演出被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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