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摊贩有望合法上街 市容让位于百姓谋生
2007-09-04

来源:滕讯网—中国青年报—郑州晚报

    本报郑州9月3日电 一周以来,一则消息在河南省郑州市众多马路小摊贩之间广为传播和议论:来自郑州市城管执法局的消息称,该局已经制定了路边摊“禁改限”的管理方案,目前正在等待市政府的批准。这个方案如经批准,政府将划出特定区域,在特定时间内允许小贩摆摊经营。

   “如果真给俺一个能放心摆摊儿的地方,谁愿意像现在这样四处躲藏,像老鼠躲猫一样天天躲着城管?交点钱也愿意!”郑州市一位在马路边摆摊卖臭豆腐的大胖哥儿,一边用肩膀上的毛巾擦汗,一边对记者说。

    路边小摊为何难以一禁了之

    作为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副局长,张新兴手下的众多城管执法人员,几乎天天都在干着处罚路边摊贩的工作。但是,他这个副局长却对路边摊一直心怀恻隐。

   “路边摊占道经营,确实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但是,对它们一概取缔,一是难以实现,二是不符合实际。”张新兴说。

    张新兴认为,路边摊长期存在,屡禁不绝,首先是因为市民传统生活习惯的需求。

   “有不少郑州人专门开车几十公里,到开封的夜市去吃小吃。为什么?因为有需求。在郑州,不少夜市里,不少客人也都是开车跑很远去吃的。为什么?这是传统饮食文化的习惯,是市民正常的需求。在大饭店里吃多了,一些人就喜欢到路边的小摊儿上尝尝鲜,体会一下不一样的感觉和味道。人们的这种心理需求,谁能把它禁止掉?”

   “其次,路边摊之所以存在,是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就业和生存压力导致的结果。”张新兴说。

    他认为,城市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众多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收入人群以及外来人员等,需要在城市里找到一个低成本的养家糊口的途径,摆路边摊就成了他们无奈之中最好的选择。

   “他们大多靠诚实辛苦的劳动,挣得一点生活费用,养一家老小,供孩子上学。如果把这些人唯一的生活来源禁了,他们靠什么生存?如果他们无路可走,又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不良后果?”

    据介绍,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有关转变路边摊贩管理模式的建议。随后,一些城市开始了尝试。

    一周之前,由郑州市执法局起草的《郑州市占用公共设施设摊经营分类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出台,并送交郑州市政府申请批准。这个《导则》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对路边摊实施“禁改限”。

    引入“市民听证”程序

    根据《导则》的构想,郑州市对路边摊实施“禁改限”后,在公共区域设摊将分为三种:临时固定设摊、临时流动设摊、突出门店经营的店铺。城市道路则根据情况被分为严管区、限管区、试点区三类。

    50条“一类”道路,广场、游园的周边区域和大型商场周边区域,都属于“严管区”,禁止摆摊。

    在严管区之外,郑州市各区执法局可以确定3~5条分时段管理的道路,作为临时疏导点或集中疏导区,设立早市、夜市,满足市民需要。

    但这类摊点需要严格限制贩卖品种、摊位标准、贩卖时间,即属“限管区”。一些有条件的小区、社区、有空闲场地的单位,则被列入“试点区”的范围。

    这些地方可以在严格程序和规范调查的前提下,报请市执法局批准后,设置路边摊以满足居民生活需要,例如菜摊、早点摊、修鞋摊、水果摊等。

    在许可的范围内摆摊,小摊贩必须申领一个“设摊资格证书”。

    在《导则》里,一些弱势群体首先受到办证照顾:民政部门登记的低保家庭、残障人士;家庭依靠临时设摊收入生活者;原先未摆摊的无固定职业收入者。

    设摊资格证书由郑州市执法局负责管理,在街道办事处设立申请窗口,摆摊者凭摊位牌进入限管区和试点区。

    对于试点区内摆摊位置的确定,《导则》引入了“市民听证”的民主征询程序。

    《导则》要求,在政府允许摆摊的试点区内,各临时摆摊位置的区域范围,要听取周边200米区域的市民代表、单位代表、摊贩代表、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会知名人士的意见。在绝大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执法局才会将此处设为试点区。

    考验政府管理水平

    一边是城市的市容市貌和道路畅通,一边是众多小摊贩的生存,作为政府,是应该顾此失彼,还是应该统筹兼顾?对路边小摊贩的管理,凸显着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艺术的差异。

    据报道,在韩国,小摊一般是没有什么税收的,只要你申请加入“小摊业主协会”,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出摊”了。

    政府对路边小摊的管理,总体上采用区域管理的办法:

    第一类是“绝对禁止区域”,主要包括主干道、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的辅助干线道路等区域。

    第二类是“相对禁止区域”,指妨碍城市美观等危害程度较轻的地区。

    第三类是“诱导区域”,包括城市中心外围的空地、河溪两侧道路、传统市场内的道路。

    在法国,没有城管这个部门,城市管理由警察和宪警依照法律进行。法国关于市政和市场的法律条款有很多,在具体的执法管理上,法国警察基本上是采取比较灵活的办法。

    只要商贩在规定的地点摆摊,又不影响交通,他们就只是教育、劝阻,告诫“下不为例”,甚至睁只眼闭只眼。

    在泰国曼谷,市政当局有专门负责登记、管理小摊的部门。按规定,只能在指定的街区摆摊。整个曼谷市指定的设摊街道有268条,合法登记的小摊有1万多个。

    可实际上,全市摆摊的小贩有2.5万个以上,它们遍布466个街区。合法登记的小贩可取得一张许可证,当地华人称之为“名纸”。

   “名纸”每年更新一次,交100铢(约合20元人民币)费用就行了。如果想在人家门口摆摊,就得和店主协商,并交付一定的费用。

    对于如何管理马路摊贩,一些专家表达了他们的看法。多年来,上海大学的顾骏教授一直呼吁对马路小摊“开禁”。

    他认为,谋生权是第一位的。一个城市的市容固然很重要,但是,与老百姓吃饭的问题相比,就只能排到第二位了,这种排序不能颠倒。

    倘若政府既没能解决好就业问题,又没有能力为老百姓提供生活基本保障,也没能合理地管理老百姓自食其力解决生存问题的行为,那么,就可能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本报记者 韩俊杰)

新闻链接

    河南安阳城管与小贩的5年之争[组图]

河南安阳城管与小贩的5年之争(组图)

修表摊主动向后挪了三四步,用了5年时间。

    感动人性化执法,主动将自己在马路边的修表摊向后挪了三四步,修表匠张瑞霞用了5年时间。

    4个月前,修表匠张瑞霞将自己的修表摊向后挪了挪。也就三四步的距离,她自觉地推起修表摊向后挪的动作,在安阳市城管执法局看来,并不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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