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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市,本月发起了一场为农村敬老院建设捐款的活动。由慈善总会号召的捐赠,最后以党委、政府两办公室的名义下发通知,并针对干部提出了捐款标准。(8月17日《新京报》)
字典中的“捐”字主体解释为“献出、舍弃”,隐含自觉自愿的意思。慈善募捐诚然需要组织者组织和倡导,但像山东青州市用“红头文件”规定捐款标准的做法,已经和“捐”的本意背道而驰了。 17日中国新闻网上也有一则关于“捐款”的报道: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十五日表示,在今年四月份校园枪击案中遇害的三十二名学生和教师的家庭每户将获得十八万美元的补偿,受伤的二十六名学生也获得数额不等的赔偿。有意思的是,这些赔偿金并非我们想像的那样,全由政府“埋单”。据校方介绍,所有的赔偿金都来自枪击案发生后由学校创立的一个纪念基金。这个基金在事后一共收到私人捐款共计七百七十万美元。在过去五周内,再次收到二十五万美元的捐款。 两相比较,真乃天壤之别也! 慈善募捐在国外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卡内基的一句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被普遍认为是国外富人的一种人生态度。世界第二大富豪、美国投资家沃伦•巴菲特决定把大部分财产捐出去。美国《财富》杂志2006年6月25日发表独家报道,披露巴菲特从2006年7月开始,逐步将其财富的85%捐献给五个慈善基金,根据当天市值计算,巴菲特捐出的股份价值370亿美元。这是美国和世界历史上最大一笔慈善捐款。同样,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要把财富的90%回馈给社会。 而在中国,却经常出现“行政强捐”的尴尬现象。正常情况下,为农村捐款修建敬老院,乃社会公益事业,理应得到社会各界热心响应,尤其是当地的富人,更应该积极捐赠才对。可青州市委、政府“两办”却要为此下发“捐款通知”。笔者以为,青州市的“捐款通知”,由于动用了行政手段,几乎接近“摊派”和“强捐”,毫无疑问要受到诟病。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如今我国缺乏慈善募捐的社会基础,尤其在富人中间,还没有形成捐赠善款的风尚,因此,一些迫在眉睫的事情,假如一味依赖自愿捐款,恐怕很难在短期内筹集到足够款项。 美国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发生后,能够在短期内募集数百万美元捐款,以致赔偿受害学生不需要政府拿一分钱,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这种植根于美国社会深厚的“慈善文化”,我们这个社会不是更需要吗?一次次矿难,一次次断桥,一次次意外灾难……仅在赔偿方面国家财政就为此付出极大代价。假如我们这里也能形成美国那样的“慈善文化”,富人们也具有巴菲特、盖茨那样的“财富观”,那么,类似青州市的“行政强捐”现象还会出现吗?不仅不会,而且国家财政负担将大幅减轻,各项公益事业将获得更快发展。 因此,我们当务之急是利用一切机会,在全社会培养慈善募捐的“公益意识”、“爱心意识”。比如鼓励富人捐赠,倡导爱心捐赠,利用灾难性事故等契机,广泛发动社会捐助等,通过一次又一次对社会进行“爱心刺激”,相信“慈善文化”也一定能在我们这个社会落地生根。 来源: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