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网-中国环境报
据《人民日报》报道,由于灵璧县政府每年硬性向当地环保局安排人员,导致环保局机构臃肿,人员超编严重,职工工资比安徽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还低,职工们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基本上没有。
客观地说,这样的情况在基层环保部门并不在少数。环保局在一些地方领导眼里是创收余地大的好单位,能在环保局谋上一个职位无异于端上了铁饭碗。于是不少人企图通过控制不严的地方事业编制渠道往环保局里“挤”。
以上面提到的灵璧县为例,县政府安排的关系户基本被安排到了环境监察大队,再加上一些聘用、借调的人员,原本编制仅为21人的环境监察大队在短短几年里人数增加了好几倍,正式人员已经达到73人,超编人员竟达正式人员的两倍多。
与此相似,一些人口小县的环保局也变成拥有上百职工的“超生局”,这些职工中有许多并不是环保局需要的人,也不具备过硬的业务技能,而是盯上了这个好位置,通过各种关系挤进来的。一些基层环保局长称自己成了“收容站”站长。
“财政养不起环保”的怪现象表面上看是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乱开口子硬塞人,但论到根子上,还是出在地方领导轻环保的观念上。
在一些地方领导看来,环保只是句口号,当个花架子好看罢了,没必要那么认真,于是强行降低门槛,谁都拿来往里放。
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环保部门往往是职能弱化、地位“矮化”。地方政府在往环保部门“塞”人时是强硬的,但在增加环保投入上却往往缩手缩脚,两者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人员“超生”必将引起一系列不良后果。在编制基数本身有限的情况下,环保部门还不得不频繁接收“上面”压下来的人员,只能使大批专业人才被排除在环保队伍之外,降低环保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如安徽省界首市环保局就同时面临“超编”和环保人才紧缺的问题。这个局有公务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5人,但现有公务员8人,事业单位人员51人,超编23人。
整个环保局仅有5人是专业人才,远远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但想要的人才又进不来,已经有六七年没有进人。由于环保工作专业性强,工作强度大,良莠不齐的人才状况难以适应平日繁重的环境监察监测任务,还有少数乱执法、不执法的滥竽充数者,极大地损害了环保工作者的整体形象。
另一方面,环保部门还要面临严峻的经费危机。一些基层环保部门只得拆东墙补西墙,以人头费挤占办公费,以致常年无力添置环境监测设备和执法用车,连一般的环保职能也难以正常履行。
国家对不同级别的环保监测站配备怎样的设备都是有规定的,但是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地方,越是到了基层环保部门,设备就越是捉襟见肘。
目前,我国已提前进入环境事故高发期,环境问题已对构建和谐社会形成严峻挑战。去年我国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而与之极不协调的是,环保系统基础能力建设滞后,环保工作人员总体素质不高。
据统计,到去年年底,我国仍有300多个县没有执法机构,200多个县的执法机构没有车辆,一些环保机构连基本的监测能力也不具备,还停留在“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废渣靠摸、噪声靠听”的阶段。缺人、缺钱、缺设备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对新的污染束手无策,对老的污染无可奈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监测设备配备不足,执法人员素质上不去,就犹如夺去战士手中的宝剑,砍掉他的臂膀,更谈不上什么战斗力。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是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地方各级政府应将真正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环保部门,保证基层环保部门具有过硬的业务水平。
浙江的做法值得借鉴。浙江省将环保机构建设列入生态省建设要求,作为党政领导是否重视环保的标准之一,列入省环保目标考核内容,并从2007年起对基层能力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同时,重点扶持一批欠发达县(市、区)的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在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上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对乡镇环保机构建设给予重点指导。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
要切实加强环保工作,确保完成“ 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转变观念,将基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和提高作为重要内容,把有智慧、有能力、有热情、有干劲的人才充实到基层环保队伍中。只有这样,保护和改善环境才能有基础保障,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才能有充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