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占全世界70%”的耻辱
sohu 2007年08月07日08:25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石敬涛

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政府规定,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同时,收费公路还衍生出一系列腐败问题。转让、收费,一系列过程的暗箱操作,直接导致收费公路大量成为地方政府和一些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8月6日《中国经济周刊》)
其实对于收费公路的诟病,大多数公众已经是感同身受。而现在,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的数字统计,可以说是对公众这种感情认识的一种“理性升华”与印证。当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一个收费站,当收费公里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牟利工具的时候,当有着浓厚公益属性的公路,已经彻底将“公益”二字抛到九霄云外的时候,笔者认为,这实在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耻辱。
当一种具有公益属性的公共产品一旦被“权力”强力裹挟,进而形成垄断,那么其对公共利益的杀伤力不言而喻。收费公路其实就已经在事实上沦为了这样一个 “垄断”产品。而且,“70%收费公路”在中国说明这种公益被垄断裹挟的趋势,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普遍选择。其对公意造成的强力挫伤,也随之成为一种常态。不久前,“亿元巨款修绕行公路,新都被迫强行突围”的闹剧,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要想富,先修路”的常规,在“收费公路”面前,也被无情逆转。因为收费公路,四川新都不但是很多个体深受其害,对亿元巨款修成的收费公路敬而远之,而且,新都的投资环境也因为收费公路而“严重恶化”。这种悖论,可以说是“收费公路”丧心病狂的一种极致。
管中窥豹,占全世界70%的收费公路,对于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强力挫伤也可想而知。“公路”作为现代经济系统中最基本的基础实施,公路这以公共产品“价格”上升或下降会发生“乘数效应”,公路使用成本越低,越能最大限度降低社会经济系统运行成本,提高系统的经济收益,这可能就是“要想富,先修路”谚语的本质所在,也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将公路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的深层原因。早就已经有有识之士指出,遍布全国设卡收费的高价公路,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协调发展的最大“拦路虎”,并大声疾呼,应尽快恢复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
“70%收费公路”在中国,是一种耻辱,更是一种警示。这说明,一个权力与利益结盟的垄断集团,对于利益的追逐,已经到了一个几乎疯狂和不顾羞耻的状态。在全世界“70%收费公路”面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个体与群体“无路可走”,像新都市那样被迫强行突围。
套用鲁迅先生的话说,世界上本没有“收费公路”,只是由于没有收到制约而放肆收费的公路多了,也便成了到处都是“收费公路”的现状与格局。中国收费公路路向何方?对于收费公路的这种困境,公共空间的讨论曾给提供出诸如“规范公路收费先要破除政府私利”、“将公路收费纳入政府审计”、“给每一条收费公路立个倒计时牌”等制度设计途径和治理思维。而近日北京市也出台了《北京市公路条例》,规定收费公路收费期满应当按照规定拆除收费设施停止收费,并由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凡此种种,都可以被看作是突围“全世界70%收费公路”围剿的一种努力与尝试。但是,应该看到,“70%收费公路”在中国,“路”漫漫其修远兮,仍需要各方面的上下求索与抗争。总之,只有敢于突围,“走的人少了”,权力与利益的合谋收到制约了,“70%收费公路在中国”的耻辱,才有可能早一天洗刷。

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70%。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政府规定,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
在过去的5年中,中国投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多于建国头50年投资的总和。各地方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和引进商业资本,带来了公路建设突飞猛进的奇迹,也让人们享受着四通八达的交通所带来的各种便利。然而,收费公路的管理混乱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公路上公开的毒瘤和腐败。当然,有些公路的收费是为了还贷款,但技术含量很低的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月薪达到了8000元,而很多公路贷款却还款不到位。在中国收费公路世界第一的背景下,又创造了几个第一:中国交通厅长出问题的概率世界第一,中国警察罚款的水平也是世界第一。审计长李金华6月27日表示,对收费公路的审计调查发现,中国收费公路在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其中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增加了社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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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石高速上的杜家坎收费站,大小车辆停车交费。 |
公路不是“私路”。作为公共产品,人们通行时还要交“买路钱”,公路还姓“公”吗?退一步讲,在现有的国情下,收费偿还公路贷款,公众大都积极配合,但问题的关键是:当前路桥收费状况严重不透明,各种相关信息根本不公开。作为各种公共设施的最终拥有者和使用者,公众有权知道路桥贷款的清偿规划、收费中用于偿还国家贷款的比例,更有权就相关收费要求举行价格听证。比如说,贷款一旦还清银行,就应立即停止收费。而在这些问题上,有关部门缄默的态度,显然是非常不正常的,如此变相“渎职”,是“收费还贷”变成真实谎言、闹剧的根本原因。
“高价公路”不仅使社会负担加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还容易孳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部分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不规范,存在权钱交易问题,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收取的通行费使用相当混乱,除了还贷以外,提取的管理费用比例过高,不乏存在把收费用来盖家属楼、发放不当福利补贴等行为。这些情况已经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希望国家能够重视“高价公路”带来的各种严重社会问题,使条条承载着国家经济运转的“血管”真正畅通起来。
社会上对中国收费公路规模大、站点多的问题反映强烈。某些社会人士还认为,具有公益性的公路因长时期的收费,已被某些地区当成“敛财的工具”。交通部公路司负责人认为,收费公路的政策要坚持,但不等于收费公路的发展内涵不能调整与完善。
据报道,陕西渭北一带非封闭式公路上收费站林立。司机们常常无可奈何地抱怨:“一车货拉下来挣不了多少,钱都交收费站了!”有专家指出,遍布全国的设卡收费公路,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协调发展的“拦路虎”。
应该明确的是,公路姓“公”不姓“私”。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有效投资不足,便通过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即经营权)的方式,筹集公路建设资金,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路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然而如今,这种公路建设方式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交通腐败。
而最普遍的问题,则是公路愈来愈丧失了“公益底线”。公路经营权转让以后,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公路经营企业轻视社会效益,公路就变成了与民争利、获取高利的垄断产品。收费站林立,收费过多过滥,大大增加了人们的运输成本和出行成本。而在公路养护绿化、安全保障及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入则大打折扣。试问:那么多收费公路收进来的巨额资金,到底有多少用于公路的建设和维护?恐怕没有谁能够说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