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构建和谐的新型民族宗教关系
2007-07-30

 
 
  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7-07-30 ) 来源: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讯(李汉勇 赵汝碧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黄毅27日至29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普洱市调研时强调,加快发展是解决边境民族地区一切矛盾和问题的关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加快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的新型民族宗教关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黄毅一行先后来到景洪市曼松满佛寺、西双版纳总佛寺、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茨竹林基督教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园等地调研,并与宗教界人士亲切座谈。到宁洱县宁洱镇新平村小河村民小组慰问了“6·3”地震受灾群众,并出席了省委统战部、省海外联谊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向普洱市地震灾区捐赠资金仪式。

    在听取了西双版纳州、普洱市的工作汇报后,黄毅对两州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黄毅指出,民族宗教问题无小事。民族宗教的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云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等“五大关系”,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牢固树立发展第一、团结稳定第一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要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尤其要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黄毅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正确处理宗教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加强中高级爱国爱教宗教人才的培养。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继续深化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维护和巩固边疆稳定、边境安宁,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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