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捐赠成了一项形象工程,既使是真正造福一方,那也是对民意的一种伤害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今年3月以来,黔西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捐资助困,奉献爱心”的活动。在短短2个月时间里,就收到1100万元捐款。然而,这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刚刚平静下来,一场阴影就开始笼罩在黔西人的心头。据《贵州都市报》7月9日报道,两名“政治上很幼稚”的教师因为没有踊跃捐资,被调动了工作。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铁石乡一位副书记曾“自豪”地说“铁石乡正科级的捐款标准是每人2000元,副科级每人1500元”,“我们在10天内就完成了捐款任务”。那么,是谁制定并下达了这样的捐款标准和任务呢?对此,我们不得而知,相信也不会有人站出来承认。
就笔者的理解,捐赠本应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喜欢“拉郎配”,非自愿的捐赠行为也因此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一些部门甚至直接对个人工资采取划转和直接扣缴等措施。在笔者看来,这种强制捐赠活动实质上就是对捐赠者行为自由的强制,是对捐赠者私人财产的侵犯。
昨天,有人和笔者探讨“从法律的角度看,乡政府有没有权力调动教师的工作?”笔者的回答是“无权”。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个问题已经不是很重要了。在权力失范的情况下,权力的影响无处不在。在许多地方,权力的“指挥棒”往往是生活的风向标,手握重权的人只要轻轻一挥,扈从者便会立刻心领神会,发动一场“运动”。正是因为这样,才有了即便是“有关领导一再强调,捐款完全是个人意愿”,也还是有人为了完成领导们的“心愿”,而下达了捐赠任务和指标。
曾有媒体报道说,中国的私人捐赠人均只有1元人民币左右。中国和美国人均收入相差30多倍,而人均慈善捐款却相差了7000多倍。你可以因此说中国的有钱人没有爱心,可以说他们“饮水不思源”,可以说他们不懂得反哺社会,但你也不得不承认,那种运动式的捐赠令人生厌,那种有如石沉大海般的捐赠令人很没安全感——鬼知道你的捐款最终流向了谁的腰包?
为富不仁,是罪过;乐善好施,是美德。捐资扶贫是善行,也是好事儿。可是,在笔者看来,当捐赠是被人强制、被人胁迫;当奉献爱心异化为完成任务的“过关游戏”,演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作秀;当捐赠成了一项形象工程,即便是真正造福了一方,那也是对民意的一种伤害,捐赠者不开心,相信受赠者也会不安,爱心的意义也会因此黯然失色。
最后想说的是,扶危助困确实是政府和一方要员的责任,但应该以合情、合理、合法的形式进行,而不能来靠权力“劫富济贫”。从长远来看,政府应该淡出并最终退出捐赠市场,培育与扶持公益性的社团团体,利用社会力量实现捐赠效益的最大化,这才是捐赠事业的正道。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