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男女性别比失衡 立法能否独当一面?
2007-07-06

    来源: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为预防与控制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失衡,黑龙江省政府不久前通过了名为《黑龙江省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规定》的法规(以下简称《规定》),这是黑龙江省首次采用立法手段,对选择性生男孩的行为打出“禁止牌”。

   《规定》自5日1日起施行,为黑龙江省打击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非法引产的“两非”行为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也得到了市民的认可。

    2004年12月5日,贵州省丹寨县水族学生罗兰翠在“关爱女孩行动”捐赠仪式上接受捐赠。(新华社记者 周之江 摄)

    2007年4月29日,几名女孩在公益捐助活动中接受捐助。当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关爱女孩、和谐城乡”公益捐助活动,并为社区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体检和相关健康知识普及。(新华社记者 张领 摄 )    

    防控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刻不容缓

    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法规处处长原文涌介绍,黑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政府相关部门一起,先后赴哈尔滨、佳木斯、绥化和肇东等地区就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进行了长时间的调研。调研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普遍偏高,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隐患,综合防控治理已刻不容缓。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人口学的一个结构性指标,它的含义是每出生100个活产女婴对应出生的活产男婴数。国际公认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范围为103-107,即每出生100个活产女婴对应出生103-107个活产男婴。然而,自2001年以来,黑龙江省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维持在108.3-108.9之间,超过了正常范围的上限值。其中,二孩和多孩的出生性别比更高达113.3和165.5。

   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有5个省份甚至超过130。近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逐年上升,已经超过“警戒线”。到2003年抽样调查时,这一数据达到119,2005年的1%抽样结果则为118.6。据有关专家推测,到2020年,适婚男性总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万人左右,这就意味着中国将出现近3000万人的“光棍队伍”。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处长于国君表示,在全国范围来看,黑龙江省目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相对不算严重,但抓紧防控工作已刻不容缓。“性别比失衡的势头一旦发展下去,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潜在危害将不可小视”。于国君说。一方面,适婚年龄男性将面临“婚姻挤压”与“婚姻缺失”,另一方面,因男性找不到配偶可能导致的犯罪,如性犯罪、“买婚”、“骗婚”等也将随之加剧,危害社会稳定。

    2005年11月15日,天津市第二医院一名医生从“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牌子旁经过。(新华社记者 王晔彪 摄)

    立法严打“两非”

   3月21日,黑龙江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控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规定》。《规定》共24条,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于通过B超等方式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两非”,《规定》可谓重拳出击,不仅对B超设备的购买和使用设定门槛,还明文规定了针对“两非”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措施。

    原文涌说,B超技术的运用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要原因。过去20年来,B超鉴别胎儿性别遭到滥用,直接导致性别比失衡。

    针对这一情况,《规定》要求,超声诊断仪的购买与使用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诊疗科目设有医学超声诊断专业和超声诊断人员应当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规定》还要求,各医保机构购买B超等用于鉴别胎儿性别的设备后,必须登记备案。医生使用B超对孕妇实施检查时,在场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孕妇及其家属暗示胎儿性别。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孕妇怀孕14周以上引产,必须登记。

   《规定》还首次确立了人口计生和卫生两个系统行政主管部门的双主体管理体系,以便于对计划生育及医保等机构的管理、监督和协调。

   “对于打击‘两非’,《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规范了医疗机构的胎儿性别鉴别,执法人员打击违法行为时也有法可依了。”于国君欣慰地告诉记者。

    立法之外还要综合治理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王爱丽说:“《规定》的出台既及时又很有针对性,为防控性别比失衡提供了刚性依据,在法律上为试图‘越轨’的人划下了‘红线’。但要想‘治本’,还需多方面通力合作,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转变人们‘重男轻女’的观念。”

    专家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十分复杂: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相对滞后等经济因素的影响,以及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性别不平等现象的影响,是促使人们在生育问题上偏好男孩的社会原因。 

    黑龙江省出台的《规定》在严打 “两非”之余,也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建立有利于女孩成长及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和养老保障制度”写进了条款,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面对逐渐失衡的男女性别比例,我国在立法之余,也多次深入调研,寻觅解决良方。针对不少人心中固有的“重男轻女”想法,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近年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努力倡导性别平等。在黑龙江省,关爱女孩活动也在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下有序进行,为控制黑龙江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起到了一定作用。 

   “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基本模式是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经济等多种手段。”于国君说,“在加强执法的同时,必须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导向,从观念上扼制住‘两非’源头。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才能逐步实现平衡。”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