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不耽误升官说明了什么?
2007-06-28

坐牢不耽误升官说明了什么?

严循东  2007年6月25日(来源:江南时报)

打造绿色家园,惠施子孙后代

一名市民政局的副科级干部,在承包土地参与经营期间,与他人产生矛盾进而厮打,因对方伤情严重而被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该干部出狱后,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反而调到鲁山县民政局任党组成员(见6月21日《大河报》)。

这个坐牢升官的人叫王忠,系平顶山市民政局副科级干部。王忠犯了两个错,一个是违犯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一个是打人致重伤。犯了党纪,也犯了国法。按照《公务员法》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被判刑人员应该开除公职和辞退。可王忠不但没有被开除,反而出了牢房就升官,真让人感到啼笑皆非。莫非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买官卖官的门被堵紧了,其他的“官道”又敞开了?比如坐牢升官,走出“牢门”升进“衙门”,副科级升为正科级(有说王忠仍是副科级)。

王忠走出“牢门”升进“衙门”,据说是管理上出现了漏洞。因为王忠被判刑坐牢一事,王忠所在单位并不知道。王忠自己说他在平顶山市民政局企管办任副主任,副科级,不经常去单位,所以他坐牢单位不知道。王忠所在的单位只是平顶山市民政局,不是联合国,一个副科级干部坐了牢,失踪了半年,单位居然不知道?是单位管理松散,还是政法部门在“秘密”执法?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平顶山市民政局和公、检、法三家都难辞其咎。一个副科级干部失踪半年单位不知道,平顶山市民政局还有制度吗?一个副科级干部被抓、被判刑,难道不要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和相关组织联系沟通并取证吗?公安局是秘密逮捕的、法院是秘密判决的吗?

上述这些显然都是不可思议的,但是最不可思议的恐怕还是组织部门还在组织人事调动。一个副科级干部的调动或升迁是绕不开组织人事部门这一关的,王忠从平顶山市民政局调到鲁山县民政局任党组成员,其介绍信是怎么开出的?鲁山县委组织部是根据什么给王忠任职的?这些才是最大的疑问。王忠能够走出“牢门”升进“衙门”,组织部门的过失其实比民政局和公、检、法的过失还大。

王忠走出“牢门”升进“衙门”显然不是阴差阳错,而是缘于管理体制和相关部门的漏洞百出。但比起前些年出现的假干部、假专员,其“过失”似乎又要显得轻微一些。然而,坐牢也不耽误升官路,也算是丰富了官场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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