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李金华,请继续坚韧地审
2007-06-28

 
news365.com.cn  2007-06-28 作者:鲁宁 来源:东方早报

 
    国家审计署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例会审议的《2006年中央预算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全文,于昨日上午对外公布。到昨日下午早报评论员写作此文时,各大官方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呼应该审计报告的“公民表达”已超过数万条。

    如去年同一主题的审计报告公布后早报“东方评论”所料,今年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依然触目惊心,使用失当、违纪违规违法挪(占)用的资金总量(包括部门“自查自纠”部分)更为惊人,手段也更加五花八门。有鉴于此,网上“公民表达”对国家审计的效果较为普遍地表达出失望的情绪。一些较情绪化的跟帖,甚至对国家审计的价值提出质疑。这些看法,既不够客观,也不利于对国家审计继续深化提供舆论支持。

    通读报告全文,审计所涉及的问题之所以越来越多,不只是国家审计披露与查处互相脱节,或者说审计署查处权限受限那般简单,也不单是中央部委视国家审计为“钝刀子杀人不见血”,继而公然顶风“作案”那般单一,而是相比于前几年,今年的审计范围、内容、科目也在持续扩大。

    国家审计起步于1986年,若以1999年6月首次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内容纳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例会必审内容算起,国家审计已年年安排,其中,自1998年李金华担任国家审计署署长以来,被媒体冠以“风暴”的就有四次。如是,若直接拿现实作判据,屡审屡犯的确让人困惑。可若历史地看,以现有的政制架构作空间标尺,再来看待既艰难前行,又步步为营的国家审计,人们当不难得出国家审计在不断进步的客观结论:

    一、始于1986年的国家审计,在我国属于恢复性起步。追溯历史,早在宋朝,我国就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直接对皇权负责的国家审计院。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时期,我党在各地因地制宜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审计机关,在不同程度上起到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维护财政秩序和保障人民利益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1982年《宪法》中正式就有关审计制度予以详实规定。恢复被中断的国家审计,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二、横向对比,联合国191个成员国有180余个国家拥有独立于政府的审计机构,中国的国家审计署被纳入政府序列是极少数例外。因为“例外”,人们理当看到,中国国家审计之难度比国外要大,可操作性比国外要差。同为国家审计,由政制不同所造成的“特殊审计阻力”与生俱来。如是,自称国家财产“看门狗”的审计署长李金华和他的同事们,虽然还做不到如国外同行那般“铁面无私”,却更该引起国人对他们的敬重。

    三、现代国家审计民主政治发展的结果,排除中国等少数“例外”之后,审计机关独立于政府序列,只对议(国)会负责,经费不纳入政府预算,审计总长由议(国)会提名,国家元首任命。拿不同政制衡量,要求中国国家审计一步到位并不现实。

    四、人们抱怨国家审计过于软弱,尤其是政府部门一把手无须对违纪、违规、违法挪(占)用财政预算资金承担直接后果。这是认知上的偏差,官员考核、任命自成体系,抱怨国家审计于事无补。

    五、中国的国家审计结果虽已纳入全国人大的审议范围,但就国家审计的制度安排而言,很大程度上,仍属于政府内部(体制内)的“自查自纠”,这恰恰是面对“野火”烧不尽的部门违规,国家审计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原因。然而,即便如此,千万不要以为国家审计在作“秀”。相反,这是国家审计制度由学步最终走向成熟的必由过程。过程所至——21年间累计为国家挽回4000亿元损失事小,更大的社会价值在于,它是国人逐步认知并最终接受现代政治文明的一本教材。

    六、国家审计只是现代民主政制的一个部分,就算它的制度设计已与国际接轨,就中国而言,它依然有先天缺陷,还须有公共财政制度和公共舆论监督制度互为支撑,才能承担起不打折扣的国家审计职能。

    请媒体舆论与网络“公民表达”,继续对国家审计予以耐心、宽容和鼓励。再过10年,哪怕20年甚至更长,我们再蓦然回首,成熟,因而名至实归的国家审计,也许正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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