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首页>>>汕头日报>>>民生 2007-6-26
□贝军
一个汽水罐从天而降、一只宠物狗当街便溺、一纸小广告乱贴上墙……此时,就有一个超市的标价器出现,咔喳一声响打出1500元的价格标签;然后一句话外音严肃地训诫道:乱抛垃圾,定额罚款1500元!
这是一则大家都耳熟能详的香港有关城市管理的公益广告。很明显,香港地区难得的文明整洁形象,除了其严格的法制环境使然之外,相关的公益广告也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正是这些以小见大、形象生动的公益广告目濡耳染,才使相关的法律法规自然而然地演绎成香港居民的自觉行动。
纵观我市的大众传播媒介,涉及城市公共管理的公益广告寥若晨星。偶然遇到的一些,却大都是缺乏创意的口号式广告,无法激起城市居民群众参与“城管”的热情。在汕头市轰轰烈烈的城市管理行动中,我们完全可以也应该向先进城市学习,迅速补上强化公益广告这个必要的环节,使之与“城管”行动相得益彰。
无论什么活动都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城管”也然。其实,公益广告对动员群众参与公共活动的作用巨大,早已成为一种共识。我们国家的有关法规也规定,广告总和中的公益广告必须占有一定的比例;随着文化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公益广告的需求也不断增长。而“城管”必定是一场持久的运动,所以若要在这场“持久战”中赢得人民的支持,持之以恒、高水平的“城管”主题公益广告,是有效途径之一。
我坚信,社会责任心与时俱进的汕头市职能部门和广告从业者,一定能够在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面前把握分寸,策划、制作出更多激励人心的公益广告来,以鼓舞各阶层群众把城市环境建设得无愧于汕头市已拥有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