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新华当时就是在这个小巷附近遭城管追赶而发病身亡
进城只为讨口饭吃
从乌鲁木齐市到吐鲁番的路上,有一座名闻遐迩的小城。它的名气,不是来自优美的自然风光,也不是来自醉人的民族风情;它没有惊人的古迹,没有特别的故事,它的出名,只是因为一段优美的旋律和一段质朴诙谐的歌词,这就是歌曲《达坂城的姑娘》中唱的达坂城。
徐远莲回忆,“达坂城属于山区,土地少,也不长东西,孩子得不到很好的教育,我是从江苏嫁过来的,待了几年后,感觉当地生活太苦了,眼见身边的人都慢慢离开,我们才决定到城市里来讨生活。”
1996年,宋新华和徐远莲夫妻带着孩子,告别父母,来到乌鲁木齐谋生。可没几天,此前的美好憧憬给打碎了,没有文化和技术的农民,很难找到工作。
在吃饭都成问题的情况下,他们决定摆个小摊做小本买卖,尽管这样收入不多,一天下来也能挣到几十块钱,除了交纳管理费用外,勉强也能维持生活。
“当时没有执法局,每天交点钱,就可以摆摊。”徐远莲说,交完房租和孩子的借读费之后,剩不下几个钱,但这个从达坂城过来的家庭,已经知足了。
2002年,乌鲁木齐市成立行政执法局后,他们依然可以在管理的缝隙中继续摆摊,“那时候管理不像现在这样赶尽杀绝,我们还可以打打游击。”
2006年,乌鲁木齐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狠抓城市管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执法人员也表示,“的确,不严格是不行了。”
“自从那之后,我们就很难出去摆摊,一周检查好几次,不分昼夜,我们能够理解执法局的压力很大,但我们也要吃饭啊。”徐远莲说。
付出生命的代价
2007年4月7日,对于经常在小西门附近摆摊的商贩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在这天,宋新华在执法者清理过程中突然倒地死亡。
“宋大哥是个好人。”一位商贩说。在宋新华死亡之后,沿街商贩除了凑钱将其安葬之外,又联合写了一份文字材料,请求政府能够对宋新华的遗孀徐远莲给予照顾。
在商贩们看来,宋新华的猝死与天山区执法局有着不可否认的关系。据一位商贩介绍,那天他们都是跟往常一样,将摊位摆了出来。下午时,突然有人喊“执法局来了”,大家就都赶紧推车逃跑;等执法局的人过去后,他们再次出来摆摊。可没过十分钟,执法局的人又来了,他们第二次推上车子逃走。过了一会,确定执法局工作人员已经离开后,又再次将摊子摆到街头上。
没有人料到还会有第三次,当执法局的人又出现的时候,宋新华再也跑不动了,他在一个仓库前面停住了,脸色苍白,汗水湿透了衣服,只说了一句“口渴”!
当妻子徐远莲将灌着凉白开水的瓶子送到他手中时,宋新华竟没有拿稳,弄洒了一身。
“赶紧送医院吧”,他们顾不得后面执法局的追逐,扔下货品直接打车将宋新华送往医院。短短几分钟路程,宋新华已经不省人事,裤子全部湿了。
“执法局的人看到后,也没有再追,就掉转放行离开了。”
到医院抢救室时,宋新华的瞳孔已经扩散,经过抢救还是没能挽留住宋新华45岁的生命。宋新华生前除了血压高之外,并无其它病症。在2006年底因为头晕到医院检查后,大夫给开了300多块钱的药,他说什么也不让拿,说是攒钱给孩子上大学用。在徐远莲的极力要求下,才到附近卫生所拿了一瓶7块钱的降压药。
“本来是想拉到殡仪馆火化,后来想,他生前没有享过一天福,就拉回达坂城家中埋葬。”徐远莲哭着说,由于无钱办丧事,亲戚朋友和同街商贩们凑了5000多块钱,安葬了丈夫。
距离儿子高考不到两个月了,徐远莲匆忙又回到了乌鲁木齐。每天送孩子上学走后,她或者一个人,或者在其他商贩的陪同下,抱着丈夫遗像,到区政府请求帮助,“能给解决一个临时摊位也行啊,我们家都为这个死了一个人了。”
五一过后,一位城管中队长看她可怜,答应在不检查时,允许她暂时在巷子里摆个摊位。
“我最担心的是,你们报道后,这个临时摊位也没有了,那可怎么办啊,孩子要上大学了。”徐远莲说。

停靠在市区小巷里的城管执法车辆
执法局声称不知情
“我一点也不知道,这可是个大事啊,我还真是吓了一跳!”6月8日,面对《公益时报》记者,天山区执法局副局长张雄说。
“肯定跟我们没关系,要不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张雄对记者表示,他们现在执法范围比较广,工作担子也比较重。同时,没有强制性的执法权,只能参考当地政府的一个条例,工作困境很多。在他看来,源源不断涌入市区的商贩,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目前,设立的允许小商贩摆摊的夜市均以烧烤为主,并不能满足其它类型的需要。
“稳定是第一位的。”张雄表示非常重视此事,但他并没有要求记者提供有关死者的情况,对“一条人命换来一个并不合法的潜规则摊位”的说法也没有发表意见。
同时,张雄要求,记者必须删掉采访他的录音资料。
相对于张雄谈到的工作压力,早在2006年8月份,乌鲁木齐市政府一位负责经贸的干部在接受某中央媒体采访时曾发表了不一样的分析:“有的城市怕小商小贩多了影响市容,把他们当成‘麻烦’到处撵;我们把小商小贩当成‘宝’,创造条件支持他们生存发展。”
当时,有评论指出,“乌鲁木齐市的城管以实际行动给了持这种观点者一记响亮的耳光!”甚至总结为乌市经验,认为这个城市的城管饱含服务意识的阳光执法,给商贩们以合适的生存空间,自己并不吃亏,这一切从逻辑上和事实上都不是不可能的,而是城管们愿不愿去做、有没有做到的问题。
此外,诸多媒体纷纷发表评论,盛赞乌鲁木齐城市管理做法,“在支持和帮助小商小贩的发展方面,乌鲁木齐市的经验颇值得城管部门学习。”
对于媒体所宣传的一切,在记者随即调查的数十名商贩中,均表示不知情,他们依然整日在跟执法者进行着“猫和老鼠”的游戏。“这不是事实,我们根本得不到任何安排,宋新华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少商贩对此发表看法。
乌鲁木齐市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小瑞告诉《公益时报》,如果允许商贩摆摊,是对商场内的商家极大不公平;同时,外面的夜市还是以烧烤等饮食为主,暂时还不能解决掉这个问题,需要继续尝试。
“我从没听说过城管执法者追死人的事。”刘小瑞坦言。
城市管理应补上社会工作这一课
■ 本报记者 赵冠军
5月22日,53岁的湖南农妇殷小云准备在城市贩卖水果蔬菜,“练摊”第一天,她死了,她被发现吊死在了湖南武冈市迎春亭派出所值班室的架子床上。当天她曾两次遭遇收费罚款,在与女市管人员争执后被带到派出所。
殷小云自缢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担心殷的家属对市管人员有什么过激行为,出于安全考虑,要求市管所人员最近不要上班。
这位湖南农妇的遭遇,不难让我们想起见过的一个个耀武扬威的“大爷”!掀翻水果商贩的摊子,剪断三轮的车链子,没收菜农的秤盘,抢走收破烂的家什儿……
同殷小云不同的是,宋新华已经在城管的管理下生活了十年,尽管他的猝死可能只是极端的个案,但其背后,依然是目前每天在全国各个城市不断上演的城管队员与无证摊贩、违章建筑业主、小广告散发者、流浪乞讨人员、黑车司机数不尽的纠纷和矛盾。
面对这些,我们不仅要发问,城管的职责到底是什么?城管代表的是谁的根本利益?城管的对象是谁?城管和被管理对象是什么关系?
相比较其他政府部门序列的成熟有序,城管部门的管理体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模式。根据国务院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直属的行政机关”,但在实际运行中各地差异极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至今仍沿用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后不久的做法,挂靠在北京市政管委,而广州的城管队伍则尚未列入政府序列。
另一层面,为了获取土地利益的最大化,有些开发商将原本应该建设配套服务设施的土地资源改做他用,使得上万人的小区因市场、服务设施的不足,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了很多困难,这种服务资源配置上的缺陷为流动商贩的进入提供了机会。
而流动商贩的身份,大都是比较困难的群体。给我们更多的感受是,城乡低收入阶层因为缺乏保障,往往面临着沉重的经济支出,于是才出现卖血供学的农民家庭,于是才有自己在家里锯腿治病的悲剧发生,这才导致大量没有劳动技能的农民进入城市,进行小商贩活动。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认为,在城管小贩双方都有“不得不”的心态的时候,就不能把这个问题归结到某个人或者某个团体的身上,对小贩来说,完全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而使他们不得不为了生计奔波。就此而言,在城市的美观与人的生存权利选择中,城管执法的宽容体现了“对人的生存权利的一种尊重”。
在贾西津看来,在公民的所有权利中,生存的权利是最重要的。从这个角度看,要想建立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就必须以有力的措施保障弱者享有公共资源,并帮助穷人通过合法劳动获取财富。
近年来,因为城管野蛮执法酿成的悲剧事件可以说是屡屡见诸报端:从城管队员随意砸扣摊贩商品,到城管队员公开叫嚷“我是土匪我怕谁”,从女摊主向城管队员泼尿,到卖烤红薯的摊贩一气之下砍杀城管员……如今,即使对待上级的城管队员,街道办的城管队都能要捆就捆,想脱就脱,由这样的文盲加法盲组成的队伍又怎么能够执法呢?
甚至,乌鲁木齐市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的刘小瑞对《公益时报》表示,该市的城管队员全部是考试上岗,都是公务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野蛮执法存在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由于城管队员整日在一线工作,难免存有情绪。
城市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靠打打砸砸就能营造出一个和谐文明、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认为,城管执法的对象相当多的人是靠小生意来挣点生活费。一旦他们的商品被没收,他们的“摩的”、三轮车被没收,可能损失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收入,可能会使他们的生活陷入非常困难的局面,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行为就会有所失常。
笔者认为,可以在城市管理中适当地引入社会管理的概念,尤其是社会工作的方式。因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随着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福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原来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包揽的社会职能,逐步被剥离出来并回归社会和社区。相对于政府和市场而言的第三部门及整个社会层面的发育,及其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趋势,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以及财政来源的支持,这是由中国社会自上而下社会体制的特殊性决定的。
就此而言,社会工作对城市中的社会管理而言,尤为重要。
保安李海荣遭拘留之惑
本来,城管与政府等行政、执法部门一样,是享用着纳税人血汗的“公仆”,是维护市容市貌、规范市场行为的主力军,是来服务广大商家的。也就是说,城管队员首先应该是出于“服务”这一需要才诞生的,因为你的工资来源于纳税人的贡献,你就有责任首先为大家热情服务,“管理”是其第二职责。但是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行政执法局与成功广场纠纷之中,在行政力量的背后,似乎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推动……

保安李海荣的后背被城管人员殴打的伤痕
■ 本报记者 赵冠军
2007年5月24日,乌鲁木齐市成功广场保安李海荣被西河街派出所以妨碍执行公务为由将其强行从医院带至天山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十五天。
“我是在医院被骗走的,当时大夫要求做完笔录后马上返回继续接受治疗,可在派出所做完笔录后,就被扣留。”6月8日,刚刚走出看守所的李海荣向《公益时报》回忆。
据知情者透露,李海荣被拘绝非偶然,成功广场与天山区行政执法局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甚至,此次执法事件,被市民称之为双方交火“一比一”打平。
在百度上输入“城管、暴力”两个关键词,出现的相关网页高达91万多个!不少观点提出,城管粗暴执法的同时,商贩不得已粗暴抗法,以暴制暴,暴不能止,陷入了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
“我当日并没有暴力抗法,只是突然看到有几十个煤气罐放在商场门口,尽管有执法局的人在,但那些工人二话不说直接进行切割,这显然是违背常理的。”据李海荣回忆,当时执法局出动几十辆车,上百号人,其中有防暴警察,凭借他们几个保安,怎么可能去抗衡。
一次强制拆除事件
“在成功广场违规建筑强拆过程中,拘留李海荣是公安部门认定的,跟我们没关系,这个你最好去问他们,我们只是按照程序办事。”6月8日,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雄在接受《公益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当地媒体报道,5月23日21时,乌鲁木齐市成功广场门前周边搭建的一排钢架结构彩钢板临时构筑物,在勒令其自行拆除无效的情况下,由天山区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张雄对媒体介绍,4月初,成功广场曾申请搭建遮挡物,粉刷楼体的墙面,获批准。5月11日,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发现,装修粉刷完后,成功广场并没有拆除原来的遮挡物,反而继续在原有的基础上搭建临时构筑物,当即要求其停建。23日,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向成功广场下发通知,要求他们在当天18时之前进行自行拆除。21时开始,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出动50名行政执法人员、10余名工人,对其进行强拆。
事实上,当日赶赴现场的还包括公安部门及联防队员。
“他们拆除的是我们刚刚建好的雨棚”,李海荣说,当日看到一大堆人过来,将煤气罐放在成功广场的三个大门口,当即上前阻止、询问,执法局和公安人员全都围上来发生了肢体摩擦。
据附近商贩介绍,成功广场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当即对执法人员表态,一定积极配合工作,因领导在国外办事需向领导汇报此事,请执法局给几分钟时间。
执法局工作人员一边答应着,一边派人直接上去进行了强拆,进行中,李海荣身上的衣服均被扯烂。目击者称,与李海荣发生争执的是身着执法局制服的人,胸牌号为B00161、00148。
“我们当时都惊呆了。”一位商贩表示,他从来没有看到过执法局如此“工作”,看到李海荣被按到地上后,到处是血,他们马上拨打了120急救。
“雨棚是我们要求商场给建的,今年雨水多,一楼向负一楼漏水,给我们的经营带来不便。”6月8日,成功广场负一楼的商户代表对记者介绍,为此他们曾向政府和商场有关部门反映,强烈要求加建。
据商贩分析,天山区行政执法局这次大张旗鼓强拆成功广场的雨棚,事出有因,因为在此前的一次扫雪堵门事件中,执法局处于下风,一位官员还因此被调整了工作岗位。
记者注意到,在与成功广场一路之隔的西部商城与成功广场一样情况盖的是商铺,还有英吉沙商城、汇丰商城连过街通道都可占,尤其与成功相邻的吉民广场(小二楼几百平方米)竟建在消防通道上。对此,尽管早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质疑,早就说要拆,至今仍在自己发电营业。
“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对其他商场违规熟视无睹。”一位在附近摆摊的商贩说。

成功广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被强制拆除
扫雪事件的蝴蝶效应
目前,成功广场已安置下岗再就业及从业人员近5000名,仅成功广场的商户每年上交的税收就达千万元。
对于这样一家商场,周边自然成为小商贩聚集的地方,此前,“仅广场周边就有20多个摊位,统一由行政执法局来管理”,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商贩存在都是由“潜规则”在运行,后来成功广场配合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周边不再允许摆摊设点,“没想到,这打掉了管理部门私利,自然会怀恨在心。”
2006年12月5日,因扫雪问题,乌鲁木齐市成功广场被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堵门4个多小时,当时,商场内商家发生恐慌。次日凌晨1时40分,市领导到成功广场处理了这起纠纷。据知情者透露,这个事件发生后,区执法局一位公职人员被调整了工作岗位。
2006年12月6日,在成功广场门前,一条十几米长的横幅上写着“……感激市委各级领导……”等醒目的字样,几名商户把横幅支撑起来。当一名商户代表大喊:“签名开始!”上千家商户纷纷拿起手中的笔,签下自己的名字。
“这就已经埋下了伏笔。”知情者说。
直到今年,成功广场在雨季前期准备搭建雨棚时,与天山区行政执法局再度形成争议,这才发生了保安被拘留的一幕。“连去有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也没有,直接拆去,这有点说不过去啊!”
采访中,记者在李海荣的法医鉴定书上看到,断定为轻微伤,李海荣的舅舅也向记者提供了他当日被执法者撕碎的衣服,上面还有斑斑血迹。
2007年6月11日,乌鲁木齐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成功广场事宜进行现场办公,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目前尚且没有公布结果。
来源:公益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