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庄的话是狂言,更是警钟
2007-06-24

曹文庄的话是狂言,更是警钟

严循东  2007年6月22日

打造绿色家园,惠施子孙后代

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涉嫌受贿罪和玩忽职守案昨天开庭。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身为政法大学博士的曹文庄,被捕前曾潜心研究法律,案发后口吐狂言称,要是能把我查出来,中国就没有清官了

利用职权收受贿赂高达200多万元,竟然还敢口吐狂言,称自己为清官?

很显然,作为政法大学潜心研究法律的博士,曹文庄不是不懂得法律,不是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更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曹文庄的狂言,背后东西不少

首先,法律上还有漏洞。身为政法大学博士,曹文庄还写出过《论受贿罪的主客观要件及犯罪构成》这样的论文。他敢称自己不会被查出来,恐怕对相关法律的漏洞知晓不少。虽然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这些漏洞不补的话,狂言恐怕也有成真的概率。

第二,深谙权力部门“潜规则”。受贿金额高达200多万元仍认为自己是“清官”,这狂言的背后,是否隐含着许多常人难以知道的东西呢?事实也是如此,他所在的国家药监局,其局长郑筱萸收受财物高达600多万元,再与湖南郴州市的书记、纪委书记上千万元、几千万元相比,更是小巫见大巫了。因此,曹文庄敢口吐狂言,决不是偶然的,而是深谙权力部门的“潜规则”,了解权力部门存在的许多问题。这是否也给我们进一步提了个醒?

第三,权倾一时,自以为有权就能蔑视法律。像曹文庄这样精通法律的官员,不是不知道法律的威严,不是不懂得这样做的危险。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大权在握,遇到的都是求其帮忙、求其办事的,听到的也都是奉承之语、赞美之声,慢慢地,他就在大权之下开始蔑视法律、藐视法律了。这既是曹文庄的悲哀,也是许多官员的悲哀。须知恶有恶报,只是时候未到而已。

曹文庄的话是狂言,更是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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