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到位做好疏导上访工作
据统计,2005年”大接访”以来,江西省永新县公安局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22件次,受理信访数量呈下降趋势。针对这一情况,永新县公安局认真总结分析原因,继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疏导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效果。主要做到以下四个到位。
一、组织到位,完善局领导管理机制。永新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专门机构和人员,研究制订了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方案。同时,永新县公安局局注重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解决涉法信访问题的关键,确保不发生因不严格依法办事、办案而引发的各种信访问题。在保证办案公正性和透明度的基础上,对当事人加强教育和疏导。
二、接访到位,完善分类处理机制。永新县公安局要求信访接待人员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迅速、…耐心、细致地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对受理的信访案件要及时进行登记、分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归口处理。永新县公安局局坚持因案而宜,突出重点抓关键:对因案件周期较长而导致的上访,通过规定办案期限、案件督察等多种形式,避免“久拖不决”;对因当事人不懂法而导致的上访,通过建立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体系,积极为来访群众解疑释惑;对不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及时移送其他主管部门办理,对迫切需要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下发督办函限期办理,必要时由局领导挂牌督办;对老上访户建立“信访档案”,加强教育引导,对以上访为名煽动闹事等违法行为则及时依法处理。
三、责任到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上访首办责任制,明确局办公室信访室作为接待上访的第一责任部门,首次受理信访的案件承办人是第一责任人,规定凡上访案件必须由办公室信访室统一掌握,专案登记;案件处理具体由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负责,督察大队配合督促落实,确保每一上访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信访室及案件承办人对首次受理的案件必须依法处理,负责到底。
四、制度到位,完善案件处理机制。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提高接访效率,永新县公安局持之以恒地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对重复上访、告急上访和老上访户来局反映问题,局长必须亲自接谈、亲自督办。永新县公安局还建立了由局领导亲自参与调处制度,规定凡重大群体性上访,或由信访室和有关部门多次调处仍未解决的信访案件,局长或分管局领导必须亲自接待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并督办处理。
(永新县公安局 吴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