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宣传要持之以恒
2007-06-15

 
 发表时间:2007-06-15 09:43:00  来源: 惠州新闻网 

 
  
    翻开近来的《惠州日报》和《东江时报》,感到一阵阵新风扑面而来,一股股暖流暖人心扉:这两家主流媒体的公益广告篇幅大,设计精,内容广,有特色,有亮点,使人耳目一新。以6月10日《惠州日报》为例,该报共8版,公益广告就有3条,占了近四分之三的版面,当天公益广告相当于当天商业广告面积的两倍。从内容上有关注“构建平安惠州,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宣传“本地人,外地人,在惠州工作就是惠州人”的,有提倡“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和“慈善为怀,关爱弱者,共筑和谐”的。我们为媒体不惜版面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惠州鼓与呼而感动,而敬佩!

    公益宣传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近年来,省市有关部门编写了《新三字经》、《公民道德修养格言》、《廉政建设警句格言》等公益宣传书籍,征集、创作了许多关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公益宣传口号,目的是通过琅琅上口、通俗易懂、好读好记的形式,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广而告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好的公益广告,确实可以起到凝聚人心,教育群众,陶冶性情,净化心灵的作用,值得大力提倡。

    公益宣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不可能立竿见影,更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除了报纸以外,广播电台、电视台、各行各业内部发行的刊物,都有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刊发公益广告;各住宅小区、各居民委员会、各学校、工厂,都应该在固定地点悬挂或张贴公益广告;火车站、汽车站、立交桥等“窗口”广告栏和公共汽车上的影视广告、电子广告屏都应安排一定的公益广告……总之,要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进行公益广告宣传,让市民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

    公益宣传除了主体鲜明、内容健康之外,还要给人美的享受,让市民真正喜闻乐见。广告词既要创意新颖,又要好读易记,琅琅上口;广告画面既要有惠州地方特色,又要鲜艳夺目,图文并茂;还要利用现代科技,使公益广告与时俱进,真正达到寓教于情、寓教于理、寓教于乐的目的,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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